证券简称:中海油服 证券代码:601808 公告编号:临2016-004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6 年董事会第
一次会议于 2016 年 3 月 29 日在上海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3 月
15 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方式送达董事。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
会议由董事长刘健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魏君超先生、李智先生、程新生先生列席会议。
董事会秘书王保军先生出席会议并组织会议纪录。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经审计的 2015 年度财务报告。
参会董事以7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此项议案。
(二)审议通过提请股东大会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德勤
关黄陈方会计师行为本公司境内及境外核数师,并授权董事会批准其报酬的议案。
参会董事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此项议案。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1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1,073,907,130元,公司拟按
2015年12月31日总股本(4,771,592,0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68
元(含税),共分配现金红利人民币324,468,256元。未分配利润余额结转至以后年度
分配。
根据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 2014 年度法定公积金累计额已超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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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册资本的 50%,本年度不再提取。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
程》的要求。按照《公司章程》中对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
持续发展,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每年度派息水平应不低于该年
度净利润总额的 20%”,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现金分红金额占 2015 年合并报表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30%,满足相关规定的要求。
参会董事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此项议案。
(四)审议通过公司 2015 年度《董事会报告》和《企业管治报告》。
参会董事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此项议案。
(五)审议通过公司 2015 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参会董事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此项议案。
(六)审议通过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参会董事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此项议案。
(七)审议通过公司 2015 年度业绩披露的议案。
参会董事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此项议案。
(八)审议通过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可增发不超过公司已发行 H 股股份总数 20%
的 H 股的议案。
参会董事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此项议案。
(九)审议通过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10%的 A 股和 10%的 H 股回购权的议案。
董事会提请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2016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2016 年
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案审议批准授予公司董事会一般授权如下:(1)
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需要,回购公司不超过于该决议案获股东大会和类别
股东大会通过时本公司已发行 A 股 10%的 A 股股份。根据中国境内相关法律、法规,
如果回购 A 股,即使公司董事会获得上述一般授权,仍需再次就每次回购 A 股的具
体事项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但无需 A 股股东或 H 股股东类别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需要,回购公司不超过于该决议案获股东大会
和类别股东大会通过时本公司已发行 H 股 10%的 H 股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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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会董事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此项议案。
(十)审议通过发行人民币公司债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求,优化公司债务结构,公司拟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
行不超过 100 亿元人民币(含)公司债,拟采用分期发行方式,其中首期发行基础发
行规模不超过 50 亿元人民币(含),并附超额配售选择权。
在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的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执行董事全权办理不超过 100
亿人民币(含)公司债的发行审批事宜和首期公司债的发行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发行
期限和发行价格等)。
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30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网站(www.cosl.com.cn)
披露的《中海油服公司债券发行预案的公告》。
参会董事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此项议案。
(十一)审议通过为所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上述议案涉及的有关担保详情,请见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30 日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公司网站(www.cosl.com.cn)披露的《中海油服为所属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参会董事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此项议案。
(十二)审议通过管理层绩效考核的议案。
参会董事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此项议案(公司执行董事李勇先
生及李飞龙先生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此项议案回避表决)。
(十三)审议通过提名伍成业先生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由于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方和先生将于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任期满六
年,不再担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方和先生及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双方并无任何意
见分歧,亦无任何与退任有关的事项需要提请公司股东注意。方和先生在担任公司董
事期间,凭借丰富的专业知识和业务经验,以忠实勤勉和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认真
履行了工作职责,为公司的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董事会谨向方和先生表示衷心的
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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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提名伍成业先生为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相关简历请见本公告附
件。
如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提名,伍成业先生将接替方和先生担任其在董事会中
的一切职务。
参会董事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此项议案。
(十四)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有关详情请见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30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 证券日报 》、上海证券 交易所 网站( www.sse.com.cn )及公司网 站
(www.cosl.com.cn)披露的《中海油服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参会董事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此项议案。
(十五)审议通过召集年度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的议案。
参会董事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此项议案。
上述第(一)、(二)、(三)、(四)、(八)、(九)、(十一)、(十三)、(十四)项议
案涉及的有关事项,尚须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公司召开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和
2016 年类别股东大会的通知将另行公告。
三、附件
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伍成业简历
特此公告。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3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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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伍成业先生简历
伍成业先生,65 岁,中国国籍(香港)。伍先生从事执业律师 33 载,为英国,
澳洲及香港特许律师。伍先生取得伦敦大学法律学士及法律硕士学位,及北京大学法
律学士学位。伍先生现担任香港上海汇丰银行亚太区首席法律顾问, 香港总商会法律
委员会副主席,香港律师会理事。伍先生现亦担任香港恒生银行有限公司(香港联交
所上市公司)及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的非执行董事,及汇丰银行(越南)有限
公司监事会主席。伍先生曾于 2006 年至 2013 年间出任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及 2003 年至 2007 年间出任中国平安银行非执行
董事。伍先生亦曾任香港政府税务上诉委员会委员。伍先生将于今年 4 月 1 日从香港
上海汇丰银行退休,但仍会继续留任为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及香港恒生银行有
限公司非执行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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