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股简称:中国中冶 A 股代码:601618 公告编号:临 2016-016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 A 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中冶”、“本公司”、“公司”)
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决定使用部分 A 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
民币 11.9 亿元,使用期限一年。
一、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863 号文件核准,本公司于 2009
年 9 月在境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50,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5.42 元,A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89.7 亿元,扣除承销保荐费及其他发行
费用后,A 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83.59 亿元。截至 2015 年年末,本
公司 A 股募集资金尚未使用金额为人民币 11.9 亿元(含募集资金银行存款产生
的利息)。
本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28 日至 3 月 29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 A 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
A 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1.9 亿元,使用期限
一年。
前次 A 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于 2016 年 3 月 21 日全部归还
至公司 A 股募集资金专户。
二、A 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总体情况
截至 2015 年年末,本公司的 A 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尚有 3 个项目的募集
资金使用未达计划,其余项目的募集资金均已使用完毕,本公司 A 股募集资金
尚未使用金额为人民币 11.91 亿元(含募集资金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有关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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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司另行发布的《关于 A 股募集资金
2015 年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维护本公司和股东利益,在确保
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展的前提下,本公司董事会同意使用部分 A 股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1.9 亿元,使用期限一年。 本次使用
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
正常进行。
四、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A 股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不超过人民币 11.9 亿元 A 股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一年。
五、专项意见说明
本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
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1.9 亿元的闲置 A 股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与 A 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相抵触,不存在影响或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 A 股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
正常进行,且有助于提高 A 股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
的利益,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以
不超过人民币 11.9 亿元闲置 A 股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一年。
本公司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
1.同意公司以不超过人民币 11.9 亿元的闲置 A 股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使用期限一年。
2.公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1.9 亿元的闲置 A 股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能够提高 A 股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
是公司董事会面对公司经营实际做出的选择,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公司 A 股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意见如下:
中国中冶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
月,符合相关规定。中国中冶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中国中冶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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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
亦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前次补充流动资金已于 2016 年 3 月 21 日前全部
归还至公司 A 股募集资金专户。鉴于此,本保荐机构同意中国中冶本次使用不
超过 11.9 亿元的 A 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3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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