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
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
司证券上市规则》、《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
定,现将审计委员会 2015 年度工作情况向董事会报告如下:
一、委员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由七名委员组成,其中
五名为独立董事,全部委员具有与其职责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及商
业经验。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 CAMPBELL Robert
David 担任。
二、会议召开情况
本年度审计委员会共计召开七次会议,审议职责范围内的各
项议题,具体如下:
(一)2015年1月20日,召开审计委员会2015年第一次会议,
听取《安永关于2014年度审计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等两项报告,
审议《关于2015年工作计划的议案》等三项议案。
(二)2015年3月24日,召开审计委员会2015年第二次会议,
审议《关于公司A股2014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的议案》、《关于H
股2014年度业绩公告的议案》等十三项议案,听取《关于2014
年12月31日内含价值评估结果的汇报》等七项报告。
(三)2015年4月28日,召开审计委员会2015年第三次会议,
审议《关于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等三项议案,听取安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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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下称“安永”)关于2015年第一季度财务报
告商定程序的汇报。
(四)2015年5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审计委员会2015年
第四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原总裁助理兼上海分公司总经理唐
庚荣同志离任审计报告的议案》。
(五)2015年7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审计委员会2015年
第五次会议,审议《关于<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二
季度偿二代偿付能力报告>的议案》。
(六)2015年8月24日,召开审计委员会2015年第六次会议,
审议《关于公司A股2015年半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H股2015年中期报告和中期业绩公告的议案》等六项议案,
听取《审计委员会关于2015年上半年审计工作情况的报告》等五
项报告。
(七)2015年10月29日,召开审计委员会2015年第七次会议,
审议《关于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2016年工作
计划的议案》等四项议案。
三、年度履职情况
(一)审阅定期报告
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及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切实履行
了对公司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及季报的审阅工作,并对定期报告
的编制提出了专业的意见和建议,形成专业意见提交董事会审
议。
此外,审计委员会还听取了外聘专业机构出具的投资连结保
险、外币业务、内含价值、偿付能力等专项报告,就公司风险控
制、业务经营等重大问题进行讨论,向董事会提出了建设性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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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监督内部控制工作
1、2015年第一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听取了安永关于2014年度
内控审计进展情况的汇报,针对保险责任准备金精算计量方法和
假设、无活跃市场另类投资公允价值评估、风险集中度的披露及
权益类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等方面进行重点关注,没有发现重
大或重要的内控缺陷。
2、2015年第二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听取并讨论了安永关于
2014年年度审计情况的汇报。根据其审计情况的汇总,未发现公
司的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或重要
缺陷,审计委员会建议公司针对一般缺陷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
此外,审计委员会还听取并讨论了法人机构2014年度内部控
制自我评估报告相关情况的汇报,报告确认公司年度内部控制评
估结果为“合格”,内部控制各项要素和整体效果都较上年有所
改善。
3、2015年第三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听取并讨论了安永关于
2015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商定程序的汇报,还听取了审计部关于
2014年度公司关联交易专项审计的报告,公司对上年度内控缺陷
的整改结果较好,整体上公司关联交易内部控制运行情况良好。
4、2015年第六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听取了安永关于中期审阅
结果的汇报,汇报包括内控审计工作整体概述、偿二代商定程序
结果及管理提升建议等,审计委员会就安永提出的强化税务管理
及筹划功能、加强对另类投资的投前和投后管理两方面的建议进
行了讨论。
5、2015年第七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听取并讨论了安永关于
2015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商定程序的汇报,汇报包括商定程序的
工作概述、内控审计阶段性进展及整改情况以及年度审计工作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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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等,审计委员会要求管理层对公司的内控缺陷尽快落实整改。
(三)检查内部审计工作
2015 年,审计委员会定期听取公司审计责任人的汇报,审
议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时了解、监督、检查公司内部审计
工作进展情况,对审计发现分析报告、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报
告等进行讨论和研究。
(四)监督公司审计相关工作制度的修订
根据香港联交所对《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
则》附录十四《企业管治守则》及《企业管治报告》的相关修改,
在审计委员会的监督下,公司完成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
则》的修订工作。本次修订进一步完善了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
相关规定,加强了审计委员会的内部监控职能。修订后的《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于 2015 年 10 月 30 日经第五届董事会
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五)审议关联交易事项
按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审计委员会定期
审核公司关联方数据库,审查各项重大关联交易,听取《年度关
联交易情况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报告》。报告期内,审
计委员会对公司重大关联交易事项逐项审议,出具专业意见提交
董事会审议。
(六)积极履行职责
除认真履行上述专业领域的职责之外,委员们还通过研读公
司董事月报、双周报、投关报告等多种形式了解公司经营情况,
积极履行职责。
2015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遵守《上海证券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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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
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地履行了相关职责。在新的一
年里,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按照上述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更好的
履行自身的工作职责,推动公司内控、审计制度的持续优化和经
营效率的有效提高。
审计委员会委员:CAMPBELL Robert David 、刘向东、吴琨宗、
陈宪平、王聿中、张宏新、方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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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 3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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