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华银电力 股票代码:600744 编号:临 2016-05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第 1 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
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3 月 18 日发出书面开会通知,2016 年 3 月 29 日以通讯表决
方式召开本年度第 1 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 10 人,董事邹嘉华、
梁永磐、刘传东、张亚斌、冯丽霞、傅太平、易骆之、侯国力、
周浩、罗建军共 10 人参加了会议,董事寇炳恩因公出差,未参
加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会议审议
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2015 年公司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2015 年公司总经理工作报告
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1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会计师审计,
公司(母公司口径)2015 年年初未分配利润为-717,955,937.25
元,2015 年当年实现净利润为 117,847,369.41 元,2015 年年末
未分配利润为-600,108,567.84 元。
根据公司 2015 年的实际财务状况,公司 2015 年度拟不进行
利润分配,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同意本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关于公司 2015 年度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和转回的议案
公司 2015 年年初资产减值准备余额为 614,189,452.32 元,
报告期计提增加资产减值准备 280,157,822.33 元,减少资产减
值准备 18,520,311.70 元,截至 2015 年底公司资产减值准备余
额为 875,826,962.95 元。
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2015 年公司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2016 年公司财务预算方案
2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关于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及支付 2015 年度审计费的议案
从聘任信永中和到本年度执行审计业务完毕,信永中和为公
司提供了较好的服务。根据其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
公司建议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作为公司 2016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
构, 聘期 1 年。根据《湖南省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执业收费
标准》(湘价服[2004]140 号),结合公司的资产规模和审计的
工作量,拟支付信永中和 201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 122 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同意本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关于 2015 年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关于 2015 年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一、关于聘任 2016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开展公司 2016 年度内控审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注册会计师法》及财政部等五部委下发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
3
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相关规定,公司经过认真调
查及筛选,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信永中和”)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内控审计服务的能力,
能够满足公司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拟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
2016 年度内控审计机构,内控审计费用为 350,000 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二、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 2016 年向关联方出售计算机软
件并提供相关劳务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同意本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经回避表决,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三、关于公司 2016 年度燃煤购销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同意本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经回避表决,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四、关于对公司领导班子进行年度考核的议案
2015 年,在董事会的正确决策下,公司领导班子带领全体
员工,主动适应“新常态”,紧紧围绕“强化一个理念,突出两
项重点,开展五项行动,实现一个目标”工作思路,顽强拼搏,
锐意进取,取得了历史最好经营业绩。根据《公司章程》,董事
会对公司年度责任制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了考核,决定对领导班子
4
成员予以奖励。具体奖励方案如下。
领导正职当期含税奖励金额为 43.72 万元/人,领导班子其
他成员平均含税奖励金额为 35.786 万元/人。
上述奖励包含在公司披露的领导班子成员薪酬额度之内。
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同意本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经回避表决,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五、关于修改《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六、关于修改《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
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3 月 30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