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银电力: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3-30 13:4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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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码:600744 公司简称:华银电力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

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1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

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

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

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

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

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

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对公司本部及下属的火电、水电、风电、高科技、煤矿、煤化工

等分子公司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 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1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 100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1.组织架构。包含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高管层、专业委员会、本部及下属单位的组成及

职责权限、议事规则等业务和事项。

2.发展战略。包含发展战略的编制、发展战略的执行。

3.人力资源。包含人力资源的引进与开发、人力资源的使用与退出。

4.社会责任。包含安全生产、节能管理、环境保护、保持职工队伍的稳定、对重大事项的应急管理

等。

5.企业文化。包含企业文化、政策研究以及法律事务管理等。

6.资金活动。包含筹资管理、投资管理、现金管理、网上银行、付款管理、收款管理、税务管理等

业务和事项。

7.采购业务。包含物资采购、燃料采购、服务采购。

8.资产管理。物资库存管理、燃料库存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废旧物资管理、无形资产管理、保险

管理。

9.销售业务。包含电力营销和其他销售业务。

10.研究与开发。包含立项与研究、开发与保护、研究与开发的账务处理等方面。

11.工程项目。包含项目规划、工程立项、工程招标、工程造价、工程建设、工程验收等各个方面

的业务和事项。

12.担保业务。包含担保业务的调查评估与审批、执行与监控等。

13.业务外包。包含业务外包的范围及政策、承包方的选择、业务外包的实施及过程管理、业务外

包成果的验收与结算、业务外包的账务处理等。

14.财务报告。包含会计政策、一般公认会计准则、会计核算办法的制定和审批、会计核算办法、

科目框图、会计核算及账务处理、财务报表的编制、编制合并报表、财务报告的对外提供、财务报告的

分析利用、会计档案管理等业务和事项。

15.全面预算。包含预算管理制度、预算管理委员会、预算编制、预算审核及下达、预算的执行与

监控、预算调整、预算执行情况考核。

16.合同管理。包含招投标管理、合同订立、合同履行、授权及公章管理等。

17.内部信息传递。包含 OA 办公系统管理、签报制度、主要会议、信息披露(发布)及管理、机要

与档案管理等。

18.信息系统。包含信息化规划管理、信息化计划管理、信息系统的开发(信息化项目管理)、信息

系统的运维管理、信息系统安全管理。

19.内部监督。包含督察督办、内部审计、内部控制管理、纪检监察等事项。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信息系统、电力营销、项目规划、投资管理、付款管理、燃料采购、燃料库

存管理等。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

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

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

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利润总额 错报≥利润总额的 5% 利润总额的 3%≤错报<利 错报<利润总额的 3%

润总额的 5%

资产总额 错报≥资产总额的 3% 资产总额的 0.5%≤错报< 错报<资产总额的 0.5%

资产总额的 3%

营业收入总额 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 1% 营业收入总额的 0.5%≤错 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

报<营业收入总额的 1% 0.5%

所有者权益总额 错报≥所有者权益总额的 所有者权益总额的 0.5%≤ 错报<所有者权益总额的

1% 错报<所有者权益总额的 0.5%

1%

说明: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控制环境无效;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并给企业造成重要损失和不利

影响;外部审计发现的重大错报不是由公司首先发现的;董事会或其授权机构及内

审部门对公司的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 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对于非

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

偿性控制;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

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一般缺陷 未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标准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说明: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损失金额 损失金额 500 万元及以上 损 失 金 额 100 万 元 ( 含 损失金额小于人民币 100

100 万元)至 500 万元 万元

说明: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失误;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系统性失效,且缺乏有效的补偿

性控制;中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流失严重;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

大缺陷未得到整改;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重要缺陷 决策程序导致出现一般性失误;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关键岗位业务人员

流失严重;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其他对公司产生较大

负面影响的情形。

一般缺陷 决策程序效率不高;一般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一般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说明: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替小股东代垫出资

(1)缺陷性质及影响

2010 年,公司与国家行政学院所属欣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合作,发起组建了由我公司控股的大唐

华银欣正锡林郭勒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欣正公司),接替欣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已核准的

锡林郭勒盟西乌旗一期风电场的开发建设。2011 年公司替大唐华银欣正锡林郭勒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

司小股东欣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代垫出资 2,920 万元,经小股东确认后,公司按照五年期以上贷款利率

对该垫资按月计提了资金占用费。在以欣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分红扣抵该垫资及资金占用费后,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垫资额降至 2,642.03 万元。

该缺陷属于执行缺陷。小股东实际未履行出资义务,形成了对上市公司的资金占用,虽然公司收取

了资金占用费,但存在监管风险。

(2)缺陷整改情况

公司于 2015 年 8 月向小股东去函《关于偿还代垫资金的函》(大唐华银函〔2015〕322 号)并取得

复函,经过与小股东协商,拟通过引入第三人收购小股东所持有股权的方式,偿还公司所垫资金的本息。

(3)整改计划

目前,公司将积极推进其与小股东之间签订股权交易协议,意向购买方已到欣正公司进行了资产评

估和尽职调查,争取在 2016 年底移交前,收回该垫资及资金占用费。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 √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机构设置问题

(1)缺陷性质及影响

公司与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湖南分公司存在“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的情况,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人员、

机构方面未实现相互独立。2015 年,通过重大资产重组业务的开展,公司的独立性得以改善,但与控

股股东在人员、机构方面仍未实现完全相互独立。

该缺陷属于执行缺陷。由于人员、机构不独立影响控制环境,有可能对公司其他内部控制制度的建

立与完善构成不利影响。

(2)缺陷整改情况

2015 年 9 月,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大唐集团在湘资产大部分并入公司,为彻底解决机构、

人员不独立问题奠定了基础。

目前仅持有大唐衡阳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装机容量 21.9 MW )66.23%股权、大唐石门发电有限责

任公司(装机容量 600MW)49%股权,资产规模较小。

(3)整改计划

由于大唐衡阳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人数分散,存在确权障碍,大唐石门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持续盈

利能力难以满足资产注入的要求,因此上述两家公司暂时无法注入华银电力。我公司将积极向控股股东

反映情况,寻求解决途径,力争早日解决机构、人员不独立的问题。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邹嘉华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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