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风科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3-29 13:5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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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31 证券简称:暴风科技 公告编号:2016-053

北京暴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2016年3月18日,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冯鑫先生书面提请公司董事会将《关于控股股东为深圳暴风统帅科技有

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以临时提案方式直接提交公司

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一并审议。冯鑫先生持有公司58,600,278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21.32%。冯鑫先生提出临时提案的申请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议案作为临时提

案提交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于2016年3月18日发出《关于增

加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暨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

通知的公告》。

除上述事项外,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6 年 3 月 29 日(星期二)14:30 点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16 年 3 月 29 日 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 3 月 28 日 15:00 至 2016 年 3 月 29 日 15:00

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 51 号首享科技大厦 6 楼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北京暴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冯鑫先生

(六)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召开公司 2016 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14 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并于 2016 年 3 月 18 日刊登了《关于增加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暨召开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

知的公告》。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会议整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 12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91,931,83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8227%。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

代理人 3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60,611,56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9589%;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31,320,272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8637%。

(二)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9,760,250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97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9,760,25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3.6971%。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与会股东审议并

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1,931,8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

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已获

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9,760,25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

份总数的 0%。

(二)《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

(各子议案需逐项表决)。

1、本次交易整体方案

2.01 本次交易整体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 91,930,9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

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

上,已获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9,759,35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908%;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弃权 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92%。

2、本次收购方案

2.02 交易对方及标的资产;

表决结果:同意 91,930,9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

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

上,已获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9,759,35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908%;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弃权 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92%。

2.03 标的资产的价格及定价依据;

表决结果:同意 91,930,9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

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

上,已获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9,759,35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908%;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弃权 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92%。

2.04 交易对价支付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 91,930,9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

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

上,已获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9,759,35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908%;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弃权 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92%。

2.05 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同意 91,930,9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

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

上,已获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9,759,35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908%;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弃权 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92%。

2.06 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表决结果:同意 91,930,9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

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

上,已获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9,759,35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908%;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弃权 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92%。

2.07 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 91,930,9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

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

上,已获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9,759,35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908%;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弃权 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92%。

2.08 股份锁定期;

表决结果:同意 91,930,9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

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

上,已获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9,759,35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908%;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弃权 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92%。

2.09 本次交易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置;

表决结果:同意 91,930,9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

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

上,已获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9,759,35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908%;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弃权 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92%。

2.10 上市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 91,930,9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

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

上,已获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9,759,35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908%;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弃权 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92%。

2.11 业绩承诺;

表决结果:同意 91,930,9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

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

上,已获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9,759,35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908%;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弃权 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92%。

2.12 超额奖励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 91,930,9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

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

上,已获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9,759,35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908%;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弃权 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92%。

2.13 损益归属;

表决结果:同意 91,930,9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

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

上,已获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9,759,35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908%;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弃权 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92%。

2.14 决议的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 91,930,9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

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

上,已获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9,759,35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908%;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弃权 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92%。

3、本次配套融资的发行方案

2.15 发行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 91,930,9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

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

上,已获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9,759,35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908%;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弃权 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92%。

2.16 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同意 91,930,9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

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

上,已获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9,759,35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908%;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弃权 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92%。

2.17 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 91,930,9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

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

上,已获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9,759,35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908%;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弃权 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92%。

2.18 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表决结果:同意 91,930,9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

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

上,已获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9,759,35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908%;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弃权 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92%。

2.19 配套募集资金金额;

表决结果:同意 91,930,9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

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

上,已获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9,759,35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908%;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弃权 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92%。

2.20 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 91,930,9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

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

上,已获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9,759,35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908%;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弃权 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92%。

2.21 募集配套资金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 91,930,9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

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

上,已获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9,759,35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908%;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弃权 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92%。

2.22 锁定期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 91,930,9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

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

上,已获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9,759,35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908%;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弃权 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92%。

2.23 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置;

表决结果:同意 91,930,9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

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

上,已获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9,759,35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908%;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弃权 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92%。

2.24 上市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 91,930,9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

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

上,已获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9,759,35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908%;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弃权 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92%。

2.25 决议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 91,930,9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

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

上,已获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9,759,35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908%;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弃权 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92%。

(三)《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1,931,8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

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已获

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9,760,25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

份总数的 0%。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暴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1,931,8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

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已获

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9,760,25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

份总数的 0%。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相关交易对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交易协议的

议案》。

5.01 甘普科技交易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 91,930,9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

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

上,已获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9,759,35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908%;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弃权 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92%。

5.02 稻草熊影业交易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 91,930,9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

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

上,已获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9,759,35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908%;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弃权 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92%。

5.03 立动科技交易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 91,930,9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

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

上,已获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9,759,35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908%;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弃权 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92%。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

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1,931,8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

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已获

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9,760,25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

份总数的 0%。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1,931,8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

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已获

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9,760,25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

份总数的 0%。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交易不存在摊薄上市公司每股收益情形的

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1,931,8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

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已获

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9,760,25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

份总数的 0%。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1,931,8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

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已获

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9,760,25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

份总数的 0%。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1,931,8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

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已获

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9,760,25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

份总数的 0%。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1,931,8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

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已获

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9,760,25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

份总数的 0%。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为深圳暴风统帅科技有限公司申请银行

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冯鑫先生属于《关于控股股东为深圳暴风统帅科技有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

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关联股东,在审议本议案时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35,707,5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

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已获

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9,760,25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

份总数的 0%。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为本次股东大会出

具了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意见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出席会议

人员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2014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北京暴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暴风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暴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3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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