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东股份: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3-30 13:4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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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30 公告编号:2016-026

江苏丰东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现场会议:2016 年 3 月 29 日(星期二)14:00 在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经济开发

区南翔西路 333 号公司行政楼会议室(2)召开。

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3月29日

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16年3

月28日15:00~2016年3月29日15:00。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朱文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

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出席本次会议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4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 160,765,96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99%。

其中: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3 名,代

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160,704,36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96%;通过网络

投票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1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61,60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

者是指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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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股东)2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0,265,96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3%。

上述出席人员均为公司董事会确定的股权登记日(2016 年 3 月 22 日)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江苏永衡昭辉律师事务

所见证律师以及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见证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

了现场见证。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经出席会议并

参加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60,765,96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了《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60,765,96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了《201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160,765,96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了《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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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同意 160,765,96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了《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 160,765,96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

其中持股 5%以下(不含持股 5%)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 10,265,9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了《201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60,765,96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 2015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60,765,96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

其中持股 5%以下(不含持股 5%)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 10,265,9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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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8、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附: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表决结果:同意 160,765,96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

其中持股 5%以下(不含持股 5%)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 10,265,9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会议以逐项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下列公司201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

9.1 公司拟在 2016 年度按照市场公允的交易条件,与关联人东方工程株式会社

累计发生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的热处理材料及零配件采购交易和累计发生不超

过人民币 500 万元的热处理设备及零配件销售业务。

关联股东东方工程株式会社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107,165,96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回避表决 53,600,000 股。

其中持股 5%以下(不含持股 5%)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 10,265,9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9.2 公司拟在 2016 年度按照市场公允的交易条件,与关联人和华株式会社累计

发生不超过人民币 200 万元的热处理材料及零配件采购交易和累计发生不超过人民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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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 300 万元的热处理设备及零配件销售业务。

关联股东和华株式会社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150,561,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回避表决 10,204,368 股。

其中持股 5%以下(不含持股 5%)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 61,6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9.3 公司拟在 2016 年度按照市场公允的交易条件,与关联人盐城高周波热炼有

限公司累计发生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的热处理材料及零配件采购交易和累计发

生不超过人民币 300 万元的热处理设备及零配件销售业务。

表决结果:同意 160,765,96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

其中持股 5%以下(不含持股 5%)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 10,265,9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9.4 公司拟在 2016 年度按照市场公允的交易条件,与关联人广州丰东热炼有限

公司累计发生不超过人民币 1,150 万元的热处理设备及零配件销售业务。

表决结果:同意 160,765,96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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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持股 5%以下(不含持股 5%)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 10,265,9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9.5 公司拟在 2016 年度按照市场公允的交易条件,与关联人江苏石川岛丰东真

空技术有限公司累计发生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的热处理材料及零配件采购交易

和累计发生不超过人民币 300 万元的热处理设备及零配件销售业务。

表决结果:同意 160,765,96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

其中持股 5%以下(不含持股 5%)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 10,265,9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9.6 公司拟在 2016 年度按照市场公允的交易条件,与关联人株式会社 ISI 累计

发生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的热处理设备及零配件销售业务。

表决结果:同意 160,765,96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

其中持股 5%以下(不含持股 5%)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 10,265,9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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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 公司拟在 2016 年度按照市场公允的交易条件,与关联人常州鑫润丰东热处

理工程有限公司累计发生不超过人民币 100 万元的热处理材料及零配件采购交易和

累计发生不超过人民币 350 万元的热处理设备及零配件销售业务。

表决结果:同意 160,765,96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

其中持股 5%以下(不含持股 5%)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 10,265,9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60,765,96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

其中持股 5%以下(不含持股 5%)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 10,265,9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11、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60,765,96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

其中持股 5%以下(不含持股 5%)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 10,265,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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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30 公告编号:2016-0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江苏永衡昭辉律师事务所黄滔、孙宪超律师列席本次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江苏丰东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

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对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关于江苏丰东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全文详

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

会决议;

2、江苏永衡昭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江苏丰东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丰东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3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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