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华银电力 股票代码:600744 编号:临 2016-08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16 年度燃煤购销日常关联交易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
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控制公司燃煤交易成本,实现公司利益最大化,2016 年
将与关联方进行日常发电所需燃煤交易,并提供相关劳务。
一、关联方概述
本次交易的关联方为:大唐电力燃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
唐燃料”),湖南黑金时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金时代”)。
(一)大唐燃料与公司属于同一母公司控制下的关联企业,
股权等情况如下表:
股东方 被投资单位名称 经济性质 法定代表人 股权比例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 邹嘉华 33.34%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 大唐电力燃料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刘小平 100%
(二)黑金时代是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和公司的参股企业,参
股比例分别为 4.66%和 4.68%。
二、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2016 年度,若没有重大政策变化或市场大起大落,预计公
司将向大唐燃料采购煤炭 200 万吨左右,向黑金时代采购煤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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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万吨左右,共计 290 万吨左右,金额约 17 亿元。具体购销数
量和金额最终视公司发电生产实际消耗情况而定。
三、对关联交易的规范
公司严格按照公允的原则规范关联交易。公司与关联方发生
任何交易,都是严格遵循交易公允性原则,按市场规则定价。
四、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黑金时代是省内最大的国有煤炭生产企业,电煤供应渠道稳
定、可靠; 大唐燃料是从事燃料购销业务的专业公司,在跨区域
大矿煤和秦皇岛下水煤供应上有着丰富的操作经验和市场优势。
两者均对公司“保供、控价”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交易构成了公
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应当回避
对本议案的表决。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预审,独立董事同意本议案, 并同
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 2016 年第 1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
董事已回避表决,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3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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