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452 公司简称:涪陵电力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
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1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
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
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
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
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
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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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
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分公司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 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1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 100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活动、资产管理、销售业务、采购业
务、工程项目、担保业务、财务报告、合同管理 、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全面预算等十六个方面。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工程管理、采购管理、营销管理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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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
在重大遗漏
□是√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内部控制手册》、《内部控制评价制度》,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
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
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
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错报总额 资产/所有者权益/经营 资 产 /所 有 者 权 益 /经 营
资 产/所有者权益 /经
收入总额:≥3% 利润总 收入总额:<0.5% 利润总
额:≥ 5% 营 收入总额: 额:<3%
≥ 0.5% 且<3%
利润总额:≥3%且 <5%
说明:
各类缺陷的分类认定,只需满足上述条件之一,即可归入相关类型,且遵循从严标准。 例如:某项缺
陷的评价结果是影响利润总额错报2.5%,资产总额错报0.8%,则为重要缺陷;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资 产/所有者权益 /经 营 收入总额:≥3% 利润总额:≥ 5%
重要缺陷
资 产/所有者权益 /经 营 收入总额:
≥ 0.5% 且<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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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缺陷 资 产 /所 有 者 权 益 /经 营 收入总额:<0.5% 利润总额:<3%
说明:
凡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需定义为重大缺陷:(1)发现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存在舞弊;
(2)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内部控制缺陷在经过合理的时间后,并未加以改正;(3) 控制环
境无效;(4)外部审计发现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企业内部控制在运行中未能发现错报。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直接财产损失 金 1000 万元及以上 (含)~1000 万元
500 万元 10 万元(含)~500 万元
额(RMB)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已 经 对 外 正 式 披 露 并 对 本 公 司 定 期 报 告 披 露 造 成负面影响
重要缺陷 受 到 国 家 政 府 部 门 处 罚 但 未 对 本 公 司 定 期 报 告 披露造成负面影响
一般缺陷 受到省级(含省级)以下政 府 部 门 处 罚 但 未 对 本 公 司 定 期 报 告 披 露 造 成 负面影响
说明:
对于重大缺陷,由公司董事会予以最终认定,企业要及时采取应对策略,切实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
度之内;对于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企业应 当及时采取措施,避免发生损失。对于因内部控制缺陷造
成经济损失的, 企业应当查明原因,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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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一般缺陷
内部控制流程在日常运行中可能存在一般缺陷,由于公司内部控制设有自我评价和内部审计的双
重监督机制,内控缺陷一经发现确认即采取更正行动,使风险可控,对公司财务报告不构成实质性影响。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经过公司自我测评,共发现一般缺陷 10 个,经过落实整改,已整改缺陷 10 个,总体完成控制目标
的实现。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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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14年度,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经过公司自我测评,
共发现一般缺陷25个,经过落实整改,已整改缺陷25个,总体完成控制目标的实现。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2015 年度,经过公司自我测评,共发现一般缺陷 10 个,针对本报告期内存在的一般性控制缺陷,
评价小组已向董事会及经理层进行了汇报,并已责成相关职能部门制定整改方案,落实相应的整改措施,
明确界定了整改责任人及整改时限。经过落实整改,已整改缺陷 10 个,总体完成控制目标的实现。
2016 年度,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建设,计划采取以下措施持续完善内部控制:
(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变化和公司发展的需要,及时修订和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优化业务
流程,持续改进内部控制体系。
(二)加强对内部控制制度设计有效性和运行有效性的检查、监督和整改工作,及时整改内部控制
缺陷,堵塞管理漏洞,提升整体管理水平。
(三)全面落实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和《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明确职责,强化
责任,确保公司各类重大信息能够真实、完整、及时披露,防范监管风险和舆情风险。
(四)公司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积极发挥其在董事会运作和决策中的作用,充分运用其专业技术能
力,监督规范公司的管理和运作。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张波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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