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南京高科 证券代码:600064 编号:临 2016-006 号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
承接市政等相关项目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此次关联交易是公司从发挥自身从事市政等业务的经营优势
出发,按照市场化原则积极参与所在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区域
配套设施建设,有利于提升公司盈利水平,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
益。由于交易的总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上述
事项还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过去 12 个月,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与南京紫金(新港)科
技 创 业 特别 社区建 设 发 展有 限公司 累 计 发生 的关联 交 易 金额 为
23,572.23 万元,与南京新港开发总公司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
4,205.95 万元,两者共计 27,778.18 万元。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加快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开发区”)及周边区域
配套设施建设,提升开发区及周边区域整体形象,公司全资子公司南
京高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科建设”)从发挥自身从事
市政等业务的经营优势出发,按照市场化原则,接受南京紫金(新港)
科技创业特别社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金科创”)委托,
承接开发区滨江湿地公园一期工程,桦墅美丽乡村二期工程;接受南
京新港开发总公司(以下简称“开发总公司”)委托,承接新港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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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侧出新工程,恒广路道路恢复及改造工程,金陵石化公司周边场地
平整及整治工程,柳塘立交处化工管廊基础及钢结构加固等工程,开
发区相关测绘测量工程。上述项目合计总金额约 63,182 万元,预计
共实现毛利约 3,486 万元。
由于公司董事万舜任紫金科创及开发总公司董事长,上述交易构
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
大资产重组。
过去 12 个月,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与紫金科创累计发生的关
联交易金额为 23,572.23 万元,与开发总公司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金
额为 4,205.95 万元,两者共计 27,778.18 万元,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的 5%。
二、关联方介绍
委托方紫金科创注册资本 130,000 万元,注册地址:南京经济技
术开发区。实际控制人:南京市国资委。法定代表人:万舜。主要业
务范围:高新技术项目开发;创业、实业、风险、股权投资;投资管
理及信息咨询服务;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等。
公司董事万舜先生任紫金科创董事长。
紫金科创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651,855.06 274,296.80
所有者权益 294,822.56 83,198.33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47,164.76 35,280.84
净利润 1,624.22 1,68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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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财务指标为母公司口径,其中 2014 年相关数据经上海众华沪银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委托方开发总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 268,340,723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34.74%。注册资本:496,363.51 万元。注册
地址: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际控制人:南京市国资委。法定代表
人:万舜。主要业务范围:物资供应、国内贸易、投资兴办企业、企
业管理服务、项目开发等。公司董事万舜先生任开发总公司董事长。
开发总公司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2,276,723.88 1,557,139.11
所有者权益 686,741.67 526,425.25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186,826.97 157,676.75
净利润 11,306.38 18,146.50
注:上述财务指标为母公司口径,其中 2014 年相关数据经上海众华沪银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全资子公司高科建设(含子公司)从发挥自身从事市政等业
务的经营优势出发,按照市场化原则,承建紫金科创及开发总公司以
下工程项目:
(一)紫金科创相关项目
1、开发区滨江湿地公园一期工程。该项目以项目管理模式承接,
主要包括南京开发区滨江湿地公园土方挖运回填、绿化种植、景观建
设等工程的项目管理。工程总造价约 19,700 万元,预计实现毛利约
985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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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桦墅美丽乡村二期工程。该项目以项目管理模式承接,主要
包括桦墅村房屋新建、装修改造、外立面出新、道路、景观绿化、附
属工程等工程的项目管理。工程总造价约 20,000 万元,预计实现毛
利约 1,000 万元。
(二)开发总公司相关项目
1、新港大道两侧出新工程。该项目以项目管理模式承接,主要
包括新港大道两侧围墙、沿街建筑立面和企业门卫、绿化等工程的项
目管理,工程总造价约 6,270 万元,预计实现毛利约 390 万元。
2、恒广路道路恢复及改造工程。该项目以项目管理模式承接,
主要包括恒广路路基、路面升级改造、雨污水管道铺设工程的项目管
理。工程总造价约 7,210 万元,预计实现毛利约 346 万元。
3、金陵石化公司周边场地平整及整治工程。该项目以项目管理
模式承接,主要包括金陵石化公司周边场地土方挖运、环境整治、道
路修复等工程的项目管理,工程总造价约 8,900 万元,预计实现毛利
约 445 万元。
4、柳塘立交处化工管廊基础及钢结构加固等工程。上述项目以
项目管理模式承接,主要包括柳塘立交处化工管廊基础及钢结构加
固,柳塘立交处化工管廊美化,华侨城大型文化旅游项目广告牌及围
挡施工,新港片区公共自行车基础施工等工程的项目管理,工程合计
总造价约 345 万元,预计实现毛利共约 17 万元。
5、开发区相关测绘测量工程。主要包括新港大道制定范围现状
地形修测,恒通大道西段指定区域管线测量等 28 个项目的测绘测量,
工程合计总金额约 757 万元,预计实现毛利共约 303 万元。
上述项目合计总金额约 63,182 万元,预计共实现毛利约 3,486 万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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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从发挥自身从事市政等业务的经营优势出
发,按照市场化原则积极参与所在开发区及周边区域配套设施建设,
有利于提升公司盈利水平,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由于交易的
总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上述事项还需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五、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6 年 3 月 28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子公司南京高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承建开发区内相关项目的
议案》,关联董事万舜先生回避了此项议案的表决,其他六名非关联
董事一致同意此项议案。该项议案还将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
时间另行通知。
公司三名独立董事事前均认可上述关联交易,并发表独立意见认
为上述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
情况;关联交易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
原则。同意公司上述关联交易。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董事会召开前,审议了上述关联交易并
发表意见认为此次关联交易未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将此项关联交易提交公司董事会审
议。
由于此次关联交易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
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
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六、上网公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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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独立董事事先认可的声明;
(二)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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