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云B股: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3-30 02:5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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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码:900957 公司简称:凌云 B 股

上海凌云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上海凌云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

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1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

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

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

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

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

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不适用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上海凌云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上海康立实业有

限公司和甘肃德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 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1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 100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公司治理结构、人力资源、企业文化、贸易类业务管理、电

站运营管理、资金内部控制、对子公司的管理、信息与沟通管理、内部监督等。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控股子公司的电站运维风险、区域限电风险以及因新能源行业过度

依赖国家补贴导致的资金支付风险。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

在重大遗漏

□是√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无。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内部控制制度、评价办法,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利润总额潜在错报金额 >10% ≤10% ≤5%

>5%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公司会计报表、财务报告及信息披露等方面发生重大违规事件;公司审计委员会和

内部审计机构未能有效发挥监督职能;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表出具非标意见的

审计报告。

重要缺陷 公司会计报表、财务报告编制不完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披露要求的,导致财务报

告出现错报。

一般缺陷 未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标准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 >资产总额的 5% ≤资产总额的 5% ≤资产总额的 3%

>资产总额的 3%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未完成整改;重要

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体系失效。

重要缺陷 公司内控程序存在但不够完善;公司违反企业内部规章;公司内部控制重要缺陷未

得到整改。

一般缺陷 未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标准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无。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无。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治理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重大差异。内部控制应当与公司经营规模、

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在今后的工作中,公司将继

续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

展。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于爱新

上海凌云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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