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炼石有色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一六年三月二十九日)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与关联方等共同
出资设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同意提交董事会进行审议。
公司本次参股设立基金管理公司是在保持公司主业发展的前提下,通过合作
使各方优势互补,更好把握投资机会,为公司产业整合、并购积累经验和资源。
本次投资符合本公司的根本利益,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我
们同意该事项。
独立董事签字:
殷仲民 张俊瑞 赵更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