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推荐函
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经公司董事长宋歌先生提名,选举娄晓曦先生、陶蓉女士为公司副
董事长。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我们认为:
一、娄晓曦先生和陶蓉女士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未受过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其他不得
担任上市公司副董事长之情形,其任职资格合法;
二、娄晓曦先生、陶蓉女士的业务和工作能力能够胜任公司副董事
长岗位的职责要求。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同意提请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关于选举娄晓曦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关于选举陶蓉女
士为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特此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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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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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江勇 尹中立
二○一六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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