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天诚信: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潘利华)

来源:深交所 2016-03-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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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天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公司股东:

本人自 2015 年 1 月 30 日被飞天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聘为独立董事,任期与第二届董事会任职相同。

2015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不受公司大股东、实

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与个人的影响,积极出席公司股东

大会和董事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提出了合理的建议,充分发挥了独

立董事作用,维护了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15 年度的

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5 年度出席公司会议的情况及投票情况

1、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及投票情况

2015 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5 次董事会,即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至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本人均参加了上述会议,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

案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这些议案维护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因

此均投出同意票,不存在反对、弃权的情况。

2、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2015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3 次股东大会,2015 年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

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法定程序,内

容合法有效。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在职期间,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与其他独立

董事一起就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提高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具

体如下:

1、2015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第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2014 年年

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及其他议案,为公司出具了《独立董事对第二届第十次董事

会会议相关事项独立意见》,包括《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 2014 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

见》、《关于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 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

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独立意见》、《关于聘任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审计机

构的独立意见》和《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2、2015 年 7 月 8 日,为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出

具《关于参与发起设立人寿保险公司的独立意见》;

3、2015 年 7 月 21 日,为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

出具了《关于选举新任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聘请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4、2015 年 8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2015 年

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及其他议案,为公司出具了《独立董事对第二届第十三次董

事会会议相关事项独立意见》,包括《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

资金的独立意见》、《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和《关于 2015 年上半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本人基于独立判断立场,认为公司上述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

审议和表决重大事项的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在职期间认真履行了

各个委员会责任和义务如下:

(一)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2015 年度,本人参加了两次提名委员会会议,

审议了如下议案:《关于同意公司聘任李琪女士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决议》、《关

于保持现有董事会成员规模不变的议案》并同意将该等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

议。

(二)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2015 年度,本人参加了 4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

认真审核了公司 2014 年度、2015 年一季度、半年度、三季度的财务和经营状况,

重点关注审查了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外投资情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

情况,并对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建议。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利用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时间或专门抽出空闲

时间对公司进行了实地考察;并通过电话和邮件的方式,与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等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公司内部经营状况和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

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进展能够

做到及时了解和掌握。

五、维护股东权益的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

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

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正。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资金往来等情况,详实

听取相关人员汇报,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在董

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维护了公司股东

的合法权益。

六、其他工作

2015 年,本人没有行使以下特别职权:

1、提议召开董事会;

2、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3、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

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希望在 2016 年,公司能够努力发展业务,

积极寻找利润增长点,从而提高公司整体的经营效益,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职,按

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

的作用,坚决维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特此报告。

飞天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潘利华

2016 年 3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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