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源精制:关于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3-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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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zhun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关于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鉴证报告

中 准 专 字 [2016]1148 号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源公司”)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

一、管理层的责任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

的要求编制《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利源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该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

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

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

以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

证过程中,我们结合利源公司的实际情况,实施了审慎调查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

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意见

我们认为,利源公司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编制,

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利源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

四、报告使用范围说明

本报告仅供利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

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利源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

送并对外披露。

附件: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中 准会计师事务所 有限公 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 徐运生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富强

二○一 六年三 月二 十九日

主题词: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专项报告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 22 号楼 4 层 邮编:100044 电话:010-88356126

Add: 4th Floor,No.22,Shouti South Road, Haidian District, Beijing Postal code: 100044 Tel: 010-88356126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本

公司将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397 号文批准,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

公司 2010 年 11 月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 A 股 2,360 万股,每股面值为 1 元,每

股发行价格为 35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26,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63,256,400.00 元。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于 2010 年 11 月 8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

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准验字[2010]2049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累计使用 69,752.12 万元,余额为 7,400.34 万

元。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首发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22001638636055009903 763,256,400.00 74,003,442.41 活期

限公司辽源分行

合计 763,256,400.00 74,003,442.41

(二)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88 号文批准,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

司 2013 年 4 月非公开发行股票 13,104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11.06 元/股,募集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 1,449,302,4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412,753,235.52 元。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13 年 4 月 26 日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3]第 113115 号《验资报告》

验证确认。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累计使用 141,277.04 万元,余额为 8.84 万元。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中 国 建设 银 行股 份

22001638636055018301 1,412,753,235.52 88,432.05 活期

有限公司辽源分行

合计 1,412,753,235.52 88,432.05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 2009 年 4 月 20 日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 2009 年 4 月 29 日公司 200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制定了《吉林利源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

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本公司分别于 2010 年 11 月及 2013 年 6 月对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

与保荐机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源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

用。《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

异。2013 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违规行为。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无。

(三) 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2011 年 8 月 10 日公司一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部分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增加募投项目的部分实施地点,并使用公司自有资

金购买新增土地及新建厂房,以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上述议案经公司监事

会、独立董事审议通过,公司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保荐意见,并

进行公告。

公司此次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主要原因是:公司募投项目原 10000T 挤压

生产线厂房用于公司其他生产设备,且公司募投项目中用于生产苹果笔记本电脑外

壳及键盘的加工中心已订购,还未到公司,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原有厂房已不能满

足募投项目的实施。为了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需新增土地并新建 10000T 挤

压生产线厂房和深加工车间厂房。

公司增加的实施地点为公司东侧,紧临公司,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购买土地的

方式,补充增加募投项目建设用地并建设相应的生产车间厂房。

(四)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置换先期投入资金总额

特殊铝型材及铝型材深加工项目 34,010.00 18,865.00

大截面交通运输铝型材深加工项目 29,638.00 11,960.00

合计 63,648.00 30,825.00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已说明,如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

进度不一致,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以其他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予

以置换。

2010 年 11 月 29 日本公司根据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以募集资金置换已

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30,825 万元。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监事会、

独立董事审议通过,公司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

告》(中准专审字[2010]2105 号),并已公告。

2、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以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置换先期投入资金总额

轨道交通车体材料深加工项目 189,260.00 149,464.00 129,825.38

合计 189,260.00 149,464.00 129,825.38

2013 年 6 月 21 日本公司根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用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129,825.38 万元。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监事会、独立

董事审议通过,公司保荐机构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立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吉林利源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3]第 113472 号),

并已公告。

(五)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招股说明书承诺投资情况 变更后投资情况

项目名称 其中:募集 自有资金 其中:募集 自有资

投资总额 投资总额

资金投入 投入 资金投入 金投入

特殊铝型材及铝型

34,010.00 24,010.00 10,000.00 34,010.00 34,010.00

材深加工项目

大截面交通运输铝

29,638.00 19,638.00 10,000.00 29,638.00 29,638.00

型材深加工项目

合计 63,648.00 43,648.00 20,000.00 63,648.00 63,648.00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说明,本次募集资金如不能满足项目资金需

求,公司将通过申请银行贷款等方式解决资金缺口,以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如本

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量超过项目的资金需求量,公司将严格按照监管机构对超募资

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本着安全性、效益性、流动性的原则,将超募资金用于补充募

投项目资金缺口、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归还银行贷款、补充流动资金或其它正

常合理的商业用途。

公司 2010 年 11 月股票发行共募集资金净额 76,325.64 万元,超募资金 32,677.64 万

元,其中 20,000.00 万元用于将原募投项目使用自有资金改用超募资金投入,其余

12,677.64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10 年 11 月 29 日经本公司一届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募投项目中自筹资

金改用超募资金投入的议案》,同意将原使用的自筹资金 20,000 万元,改用超募资

金投入。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审

议通过,并进行公告。

2011 年 3 月 16 日经本公司一届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超募资金 12,677.64 万元,补充公司流动资

金。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审议通

过 2011 年 4 月 19 日经本公司 201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进行公告。

(六)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吉林利

源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规定使用并管理募集资金,及时、

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五、 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如

有)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1 年 3 月出具的《关于吉林利源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专项核查报告》,认为本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2 年 2 月出具了《关于吉林利源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 2011 年度募集资金的

使用与存放情况进行现场核查,认为本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

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

金的情形。

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3 年 3 月出具了《关于吉林利源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认为本公司 201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符合相关规定与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4 年 2 月出具了《关于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认为本公司 201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符合相关规定与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5 年 2 月出具了《关于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认为本公司 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符合相关规定与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批准报出。

附表:1、首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非公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3月 29日

附表 1:

首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 单位:人民

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76,325.64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14.51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9,752.12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 是否已变更项目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 截至期末累计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可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 项目可行性是否

金投向 (含部分变更) 诺投资总额 总额(1) 入金额 投入金额(2) (3)=(2)/(1) 使用状态日期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 特 殊 铝 型 材 及 铝 型 材

否 34,010.00 34,010.00 114.51 33,660.06 98.97% 2011 年 12 月 6,472.66 注1 否

深加工项目

2. 大 截 面 交 通 运 输 铝 型

否 29,638.00 29,638.00 23,414.42 79.00% 2013 年 3 月 5,462.06 注2 否

材深加工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63,648.00 63,648.00 114.51 57,074.48

超募资金投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2,677.64 12,677.64 12,677.64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12,677.64 12,677.64 12,677.64

合计 76,325.64 76,325.64 114.51 69,752.12 11,934.72

-9-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由于国外进口设备到货时间延迟,大截面交通铝型材深加工项目未按原计划时间投产,未达到预期效益。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见本专项报告三.(五)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见本专项报告三.(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见本专项报告三.(四).1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见本专项报告五

注 1:特殊铝型材及铝型材深加工项目已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本年度并已产生预期效益。

注 2:大截面交通运输铝型材深加工项目已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本年度并已产生预期效益。

- 10 -

附表 2:

非公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41,275.32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0.05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41,277.04(注 1)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 是否已变更项目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 截至期末累计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可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 项目可行性是否

金投向 (含部分变更) 诺投资总额 总额(1) 入金额 投入金额(2) (3)=(2)/(1) 使用状态日期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轨道交通车体材料深加 149,464.00

否 149,464.00 0.05 141,277.04 94.52% 2015 年 6 月 2,636.33 注3 否

工项目 (注 2)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149,464.00 149,464.00 0.05 141,277.04

超募资金投向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 149,464.00 149,464.00 0.05 141,277.04 2,636.33

- 11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无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见本专项报告三.(四).2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见本专项报告五

注 1:该项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41,275.32 万元,加计截至 2015 年末专户利息合计为 141,285.87 万元,项目使用募集资金超过募集资金净额部分为专户产生的利息收入。

注 2:该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为 149,464.00 万元,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金额为 141,275.32 万元。

注 3:轨道交通车体材料深加工项目于 2012 年开工,于 2015 年 6 月该项目基本完工,2015 年下半年产生效益 2,636.33 万元。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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