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能源: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中电投远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6-03-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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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与中电投远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安证券”、“保荐机构”)作为石家庄

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能源”、“公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东方能源拟委托中电投

远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达环保”)对公司所属石家庄良村热电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良村热电”)#1#2 机组、东方能源新华热电分公司(以下简

称“新华热电”)1-5 号锅炉实施脱硫、脱销超低排放环保改造的关联交易进行

了专项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一)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拟委托远达环保对良村热电#1#2 机组、新华热电 1-5 号锅炉实施脱硫、

脱销超低排放环保改造,费用约 10,222 万元。其中良村热电交易金额约约 8184

万元,新华热电约 2,038 万元。

(二)关联关系

远达环保是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电投集团”)

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远达环保系公司关联法

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性: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场所:重庆市北部新区金渝大道 96 号

成立日期:1999 年 2 月 13 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亿伍仟万元整

营业执照:9150000020310626XP

组织机构代码证:9150000020310626XP

税务登记证号码:9150000020310626XP

主要股东:(1)中电投远达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中冶赛迪集团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承接环境保护工程总承包及常规燃煤锅炉、火电机组烟气

脱硫脱硝销工程及相关附属工程的施工;城市污水处理、垃圾治理项目的投资、

经营管理,以及工程项目总承包,核工业行业(核设施退役及放射性三废处置工

程)专业乙级,核工程专业承包(贰级),电力、环保新产品开发、销售及技术

咨询服务;节能技术的研发,产品的生产销售;销售电子产品;从事货物进出口

和技术进出口;建筑工程咨询服务(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行政许可的,在许可核定

的范围和限期内经营,未取得许可或超过许可核定范围和期限的不得经营)。

(二)履约能力分析

截止 2015 年末,远达环保总资产 253,551 万元,净资产 91,040 万元,主营

业务收入 214,837 万元,净利润 6,829 万元。该关联方履约信誉良好。

(三)关联交易金额

预计公司与远达环保关联交易总额约为 10,222 万元。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交易价格参照市场同类工程交易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良村热电#1#2 机组脱硫、脱销改造

1、技术规范

协议适用于良村热电有限公司 2×330MW 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烟气脱硝

装置采用低氮燃烧器改造和增容改造原 SCR 脱硝装置的方式,在实际运行煤种、

锅炉最大工况(BMCR)、处理 100%烟气量条件下,远达环保保证改造后整体脱硝

装置出口氮氧化物浓度≤50mg/Nm;远达环保保证电除尘改造后出口粉尘浓度≤

20mg/Nm。同时经过脱硫改造后(详细改造内容见远达环保与重庆远达烟气治理

特许经营有限公司的技术协议),最终满足冷却塔入口烟道检测:粉尘浓度≤

5mg/Nm;二氧化硫浓度≤35mg/Nm;氮氧化物浓度≤50mg/Nm。

协议范围为两台机组所配套的低氮燃烧器改造、SCR 脱硝装置改造(含烟道

降阻力、烟气均布改造)、电除尘器改造、风机改造、空压机系统改造、空预器

下部 U 型烟道增加动力输灰装置等。本超低排放改造工程采用 EPC 总承包模式。

2、设备监造

远达环保在设备采购合同生效后 7 日内,向东方能源提供有关的监造、检验、

性能验收试验标准。设备监造过程实施合同管理,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

制,组织协调等工作。

3、性能验收试验

性能验收试验的地点为东方能源现场。根据本工程一年质保期要求,性能考

核试验在超低排放装置通过 168 小时试运行+半年后的 3 个月内进行测试相关的

全部内容。性能考核试验必需的特殊试验仪器和工具应由调试方(第三方)负责

提供。

4 考核及性能保证违约金

改造完毕后,根据本技术规范规定的性能验收试验结果达不到规定的要求,

东方能源将追究远达环保的责任。

(二)新华热电 1-5 号锅炉脱硫、脱销改造

1、技术规范

1-3 号锅炉为 3×220t/h 循环流化床蒸汽锅炉,蒸汽锅炉目前配套有脱硝系

统(1 炉 1 套),电袋除尘器(1 炉 1 套)和 2 套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装置(3

炉 2 塔),设置有炉内喷钙脱硫系统,不设烟气旁路和 GGH;改造达到超低排放

水平,即二氧化硫排放浓度 SO2≤35 mg/Nm3,氮氧化物排放浓度 NOx≤100 mg/Nm3,

烟尘排放浓度≤10mg/Nm3。

4-5 号锅炉为 2×168MW 循环流化床热水锅炉,供热锅炉目前配套电袋除尘

器(1 炉 1 套)和炉内喷钙脱硫系统,#4~#5 锅炉除尘器出口排放浓度约 27mg/Nm3,

改造达到重点地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即氮氧化物排放浓度 NOx≤200

mg/Nm3,烟尘排放浓度≤20 mg/Nm3。

2、设备交货及工程进度计划

远达环保应根据东方能源锅炉停运时间安装,设计、供货、施工、技术服务

等进度须满足烟气超低排放改造的进度计划要求。

远达环保的进度须满足 5 台锅炉通烟要求。具体工程进度待定,具体上双方

协商决定。

3、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试验

合同执行期间对远达环保所提供的设备(包括对分包外购设备)进行检验、

监造和性能验收试验,确保远达环保所提供的设备符合技术规范规定的要求。

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超低排放完成后,根据国家政策,公司可争取每千瓦时 1 分钱的超低排

放电价。预计部分补贴 2016 年下半年可争取到位,届时 2016 年度可争取超低排

放电价补贴约 1000 万元,此后每年可争取超低排放电价补贴约 2000 万元。

六、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审阅了相关协议、独立董事意见、董事会材料、风险处置预案、风

险评估报告等相关资料。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除尚需股东

大会批准外,本次交易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保荐机构对公司本

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

司与中电投远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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