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浙江迦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5年度,浙江迦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
照《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本着维护
公司利益、对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履行了监事会职权,监事会全体成员参加了
2015年度所有股东大会,列席了历次董事会会议。针对公司财务状况、重大事项,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等进行了认真监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切实维护股东和员工合法权益做出了积极努力。
现将监事会 2015 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一共召开 7 次监事会,监事会 3 名成员均亲自出席,会议的
组织、召开及表决均合法、有效。经对提交监事会的全部议案的认真审议,各项
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的利益,3 名监事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各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时间 届次 议案
2015 年 2 月 4 日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 1、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
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2、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的议案》
2015 年 3 月 23 日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 1、审议通过关于《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
案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的议案
7、审议通过关于《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
况专项说明》的议案
8、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 2015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9、审议通过关于换届并选举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10、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5 年 4 月 20 日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15 年 8 月 14 日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议案
2015 年 10 月 21 日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015 年 11 月 3 日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支付现金购买张庭涛、谈世宏、王洪海
持有的北京莱米特科技有限公司 55%的股权的议案》
2015 年 12 月 8 日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
告>的议案》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
析报告>的议案》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 2015 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报告期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要求,公司监事对公司依法运
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内部控制、董事高管任职情况等事项进行了仔细监督检
查,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一)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2015 年度,监事会列席了公司所有的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对会议审议事项
的决策程序以及董事、高管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有效的监督。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规范运作,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均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公司董事会依法及时、准确、完整地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发生。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运行状况良好;公司
各期财务报告均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会计师事务所出
具的审计意见和对有关事项作出的评价是客观公正的。
(三)审核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2015 年度,公司依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评价指引,结合自
身经营特点和管理需要,从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监督等五个方面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严格执行,能够保证公司
正常生产经营,有效控制经营风险。公司《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管理的现状。
三、2016 年工作计划
2016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积极适应公
司的发展要求,拓展工作思路,谨遵诚信原则,加强监督力度,以切实维护和保
障公司及股东利益不受侵害为己任,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扎实做好各项
工作,以促进公司更好更快地发展。并将重点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第一,财务状况监督,加强与公司审计部、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合作,做到
常规性检查和专项监督相结合。
第二,内控制度监督,参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有关规定,协助建立相关职能部门、健全公司内部控制
体系,促使公司规范化运行。
第三,董事、高管履职情况和承诺履行情况监督。
浙江迦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