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 0 2 5 2 3 证券简称:天桥起重 公告编号:2 0 1 6 -0 2 1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26 日在《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第三届董
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公告》、《关于 2016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经事后审核,需对上述公告有关内容进行补充披露。具体内
容如下: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中,第八项议案审议通过了《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补充内容为:
拟定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为:以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司总股本 56,215.9048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0 元(含
税),共计派发现金 2,810.80 万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再行分配。同时,以
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合计转增股本 28,107.9524 万股(未超过报告
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84,323.8572 万
股。
二、公司《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公告》中,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补充
内容为:
1、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全资子公司杭州华新机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
新机电”)与华电电力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电科院”)及其控制的企业杭州国电机械
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机械公司”)之间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华新机电系通过招投标的方式取得与电科院、机械公司的销售订单,主要为华新机
电向其销售起重设备及配件,是日常经营活动中所发生的业务往来,有利于华新机电生
产经营的正常运作,对华新机电的发展有积极影响。
2、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华新机电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符合公正、公平、公开的市场定价机制,遵循了公允
的市场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3、关联交易的持续性及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上述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
赖。
三、公司《关于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中,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
的影响补充内容为:
1、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与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铝国际”)及
其控制的企业、与电科院及其控制的企业销售产品等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生产经
营的正常运作,对公司的发展有积极影响。
2、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上述关联交易主要通过招标方式定价,遵循了公允的市场价格与条件,交易条款公
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3、关联交易的持续性及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上述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无影响,且由于其交易额占同类总额的比例较低,上述日常
关联交易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