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5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董事:
我们于 2015 年 8 月 27 日经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在报告期内,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独
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
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
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我们 201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
告如下:
一、参加董事会情况
2015 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我们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
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主动了
解相关情况,坚持事先进行认真审核。在会议上,我们认真参与各项议案
的审议,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并独立、审慎、客观地
行使了表决权,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2015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九次董事会,我们全体独立董事均参加了
全部九次会议(其中在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第二十三次、
第二十四次会议时,马林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了会议)。董事会的召
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我们对董事
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5 年度,我们全体独立董事对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2015 年 3 月 24 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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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关于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对
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对公司 2015 年预计日
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对关于续聘会
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预案的独立意见;
2、2015 年 7 月 13 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发表
了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3、2015 年 8 月 11 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发表
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对公司增加 2015 年预计日常关联交
易的独立意见、对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和修订公司《绩效评价及奖
励考核办法》的独立意见;
4、2015 年 8 月 27 日,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发表了关
于对聘任公司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对公司
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独立意见;
5、2015 年 11 月 28 日,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上,发表了
关于公司增加 2015 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6、2015 年 12 月 8 日,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上,发表了关
于增加公司 2015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 2016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独
立意见。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未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5 年度,我们利用召开董事会的机会,对公司进行了多次实地考
察,积极关注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并重点关注重大资产重组时各
方所做出的相关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如重大资产重组后的相关承诺、新
项目建设情况等,平时还通过电话和电子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
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
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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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四、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我们于 2015 年 8 月 17 日经公司董事会分别被选举为审计委员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或成员。2015 年,
我们依据各委员会实施细则或议事规则、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独立
董事年报工作制度认真主持或参加了各委员会举行的会议,切实履行相关
工作职责。
1、2015 年 3 月 23 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14 年度薪酬考核结果的
议案。
2、2015 年 3 月 23 日,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 2015 年各事业部预算计划目标、2015 年项目投资、原辅包采购、
薪酬福利、新产品开发、创新增效等专项计划目标和确保公司 2015 年预
算目标落实的 6 项主要工作。
3、2015 年 3 月 24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
了公司 2014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关于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从事本年度
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关于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5 年度
审计机构的议案。
4、2015 年 8 月 27 日,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
了公司董事长拟提名游牧先生任公司总裁;审议通过了公司总裁拟提名乔
海莉女士、刘红生先生、杜俊甫先生、马相杰先生、王玉芬女士、李红伟
先生、温国山先生、刘清德先生、何科先生、杨冠华先生、宋保国先生任
公司副总裁,刘松涛先生任公司财务总监;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长拟提名
张立文先生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在任期内对公司的信息披露、治理结构与
经营管理的监督、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等事项进行了监督和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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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定期报告、关联交易及其他有关事项等做出了客观、公正的判断,
发表了独立意见。在维护全体股东利益方面,特别关注保护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监督公司公平履行信息披露工作和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保障了
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在本年度任期内,平时通过学习、掌握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最新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我们深化了对上市公司如何防止内
幕交易以及如何维护股东利益的认识,加深了对独立董事职责的理解,提
高了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了自觉维护投资者权益的思想意识。
七、其他事项
1、公司 2015 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公司 2015 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的情况。
3、公司 2015 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发表独立财务顾
问意见的情况。
以上是我们在 201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的报告。2016 年度,
我们将继续本着勤勉尽责的精神,加强对法律、法规、证券、监管以及公
司业务方面的学习,依法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坚
决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希望公司进一步开拓
创新、规范运作,持续、稳定、健康地向前发展,以更加优异的业绩回报
广大股东。
独立董事:尹效华
杨东升
赵虎林
二 0 一六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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