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开展外汇资金交易业务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的有关
规定,结合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务实际需要,2016
年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资金衍生品业务的产品范围为远期结/售汇及相关业务的组
合以及其他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等,外汇资金衍生品业务余额不超过5亿美元,
现特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开展外汇资金交易业务的必要性
2016年,受国际政治经济环境的影响,美元进入加息周期,外汇市场风险明
显增大,人民币兑美元及非美货币面临贬值风险且波动性增大。2015年公司进出
口业务规模合计约12亿美元,公司进出口业务规模继续呈增长趋势。为规避进出
口业务所面临的汇率风险,保证公司稳健经营,公司有必要通过开展外汇资金交
易业务来规避汇率风险。
二、拟开展的外汇资金交易业务概述
为规避进出口收付汇业务的汇率波动风险,公司拟开展以下外汇资金交易业
务:
1、远期结汇业务:对应未来的收汇金额与时间,与银行签订远期结汇合约,
锁定未来收汇的结汇汇率。
2、远期售汇业务:对应未来的付汇金额与时间,与银行签订远期购汇合约,
锁定未来付汇的购汇汇率。
3、DF+NDF业务:对应未来的收付汇金额与时间,与境内银行签订远期结售
汇(以下简称“DF”)合约,同时公司境外子公司与境外银行签订同一金额、同
一到期日但交易方向相反的NDF合约,以锁定到期收益。
4、其他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指公司与银行进行的外汇掉期业务。
三、拟开展外汇资金交易的主要条款
1、合约期限:公司所有开展的外汇资金交易的期限均在两年以内。
2、交易对手:银行。
3、流动性安排:所有外汇资金交易业务均基于对公司未来进出口业务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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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估计,满足贸易真实性的要求。另外,远期外汇交易采用银行授信的方式进行
操作,不会对公司的流动性造成影响。
四、管理制度
依据公司《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和《外汇资金管理办法》。
五、外汇资金交易的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
单边远期结汇业务和单边远期售汇业务:公司通过对外汇汇率的走势进行研
究和判断,并结合公司对因汇率波动而产生价格变化的承受能力,确定是否签订
远期结汇合约和远期售汇合约,以锁定换汇成本和利润。虽然存在一定的机会损
失,但适时操作单边远期结售汇业务将有效抵御市场风险,保证公司合理的利润
水平。
DF+NDF业务,在操作时已锁定到期收益,不存在市场波动风险。
外汇掉期业务,主要针对公司现有出口保理业务的汇率和利率进行锁定,规
避保理业务汇率和利率的波动风险。
2、流动性风险
公司是基于对未来外汇收支进行合理估计后签订有关外汇资金交易合约,无
投机操作行为,不存在履约风险且对公司流动性无影响。
3、银行违约风险
对于公司开展的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业务,如果在合约期限内银行倒闭,则公
司将不能以合约价格交割原有外汇合约,存在收益不确定的风险。
但公司选择开展外汇资金交易业务的银行是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交通
银行、汇丰银行和澳新银行等大型银行,此类银行实力雄厚、经营稳健,其发生
倒闭而可能给公司带来损失的风险基本可以不予考虑。
六、风险管理策略的说明
公司秉承“资金安全、适度合理”的原则,所有外汇资金业务均需有正常合
理的业务背景,杜绝投机行为;同时公司外汇资金交易实行分级管理制度,各级
均有清晰的管理定位和职责,外汇资金业务申请、监控和实际操作的功能分别由
不同层级和部门负责,责任落实到人,通过分级管理,从根本上杜绝了单人或单
独部门操作的风险,有效控制和防范了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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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公允价值分析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条—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进行确认计量,公
允价值基本按照合约银行提供的价格厘定,公司每月均进行公允价值计量与确
认。
八、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
则第24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
指南,公司对已开展的外汇资金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在资产负债
表及损益表相关科目。
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3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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