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信科龙:第九届董事会201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3-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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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0921 股票简称:海信科龙 公告编号:2016-003

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201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15 日以专人送达或传真方

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九届董事会 2016 年第一次会议的通知,并于 2016 年 3 月 29

日在本公司总部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会议应到董事 8 人,实到 8 人。

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

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及批准本公司《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本公司《2015 年年度

报告》的具体内容已于同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2015 年年度报告摘

要》已于同日登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及批准本公司《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业绩公布》(本

公司《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业绩公布》已于同日登载在香港联合交

易所网站 www.hkexnews.hk);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及批准《经审计的本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告》(本公司《2015 年度审计

报告》的具体内容已于同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及批准本公司《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该议案的具体内容请详见与

本公告同日披露的本公司《2015 年年度报告》第四节);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及批准本公司《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 2015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580,335,074.18 元,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中弥

补过往年度亏损 211,243,768.43 元,提取法定公积金 63,621,858.01 元,提取法定公

1

益金 31,810,929.00 元,实际可分配利润为 273,658,518.74 元。

本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本公司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362,725,37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 元(含税),派发现金

共计 204,408,805.5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不派送红股,不以公

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及批准本公司《未来三年(2016-2018 年)股东回报规划》(本公司《未

来三年(2016-2018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具体内容已于同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及批准《审计机构2015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从事本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告以及内部控

制的审计工作中,保持了应有的独立性和谨慎性,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履行了必要

的审计程序,取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审计时间充分、人员配置合理,同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保持了良好的交流、沟通,按时完成年度财务报告以及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提

交了独立、客观的《审计报告》以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及批准《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公司 201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公司拟继续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

构,负责审计本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以及内部控制,按照规定出具《审计报告》以及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其酬金。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审议及批准本公司《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该议案的具体内容已于同

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审议及批准本公司《2016 年度开展外汇资金交易业务专项报告》(该议案的具

体内容已于同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

2016 年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资金衍生品业务的产品范围为远期结/售汇及相关业务

的组合以及其他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等,外汇资金衍生品业务余额不超过 5 亿美元。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

十一、审议及批准本公司《关于在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存款金融业务的风

险评估报告》(董事长汤业国先生、董事刘洪新先生、林澜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本项议案,该议案的具体内容已于同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二、审议及批准本公司《关于购买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本公司拟为本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同意

本公司签订保险费不超过人民币 10 万元的保险合同,有效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三、审议及批准《关于调整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薪酬的议案》;

参考本公司所在行业和地区的独立非执行董事薪酬水平,同意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

事徐向艺先生、王爱国先生的年度薪酬调整为税前人民币 14 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四、审议及批准《关于本公司坏账核销的议案》。

1、鉴于本公司已收到部分格林柯尔系案件执行款及相关《执行裁定书》,根据《企

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同意本公司核销格林柯尔系公司其他应收款合计人民币

8828.54 万元,上述坏账本公司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不会对本公司 2015 年度损益产

生影响;由于上述款项未能全额收回,本公司将以应付格林柯尔系公司的其他应付款冲

抵应收格林柯尔系公司的其他应收款,上述因冲抵而无需支付的其他应付款合计人民币

7555 万元,相应转为本公司 2015 年度营业外收入,增加本公司 2015 年度利润人民币

7555 万元。

2、鉴于本公司部分遗留至今的应收账款账龄较长,且经本公司核查,涉及应收法

人主体均已经注销或被吊销工商营业执照,或经本公司采用包括法律手段在内多种途径

多年全力追讨后仍无法收回,同意本公司核销前期遗留下来的应收账款合计人民币

2,939.73 万元,上述坏账本公司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不会对本公司 2015 年度损益产

生影响。

本公司对上述核销的坏帐仍将保留继续追索的权利。上述核销的坏账不涉及关联

方。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

上述第一、三、四、五、六、八、十、十二、十三项议案须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股东大会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3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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