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69 证券简称:獐子岛 公告编号:2016—18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权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2016 年 3 月 29 日,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本公司第
一大股东长海县獐子岛投资发展中心(以下简称“投资发展中心”)通知,投资发展中
心原质押给大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海獐子支行的 2,6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3.66%)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已于 2016 年 3 月 29 日解除质押,并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解除质押手续。
上述股份为投资发展中心于 2014 年 3 月 28 日质押给大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长海獐子支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4 年 4 月 8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
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股权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4-16)。
二、公司股权处于质押状态的累计情况
1、截止本公告日,投资发展中心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2,542.88 万股,占
公司总股本 71,111.2194 万股的 45.76%。投资发展中心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中,
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累积数为 24,293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4.16%。
2、截止本公告日,长海县獐子岛褡裢经济发展中心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5,128.68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 71,111.2194 万股的 7.21%,长海县獐子岛褡裢经济发展中
心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累积数为 5,120 万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7.20%。
3、截止本公告日,长海县獐子岛大耗经济发展中心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4,870.5645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 71,111.2194 万股的 6.85%,长海县獐子岛大耗经济发展
中心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累积数为 2,110 万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2.97%。
4、截止本公告日,吴厚刚持有本公司 3,905.6 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71,111.2194
万股的 5.49%;吴厚刚持有本公司股份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累积数为 2,719 万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3.82%。
除以上情况外,不存在持有、控制本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持有本公司的股份处于
质押状态的情况。
特此公告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3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