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79 证券简称:富春环保 编号:2016-008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 关联交易概述
2016年度,公司预计因项目建设及技改需要向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
州电缆”)采购电缆,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预计因日常物业管理需要向富阳永通物业
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通物业”)支付绿化及卫生管理费用,金额不超过250万元;
预计因员工福利采购需要向富阳永通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通商贸”)采购商品,
金额不超过200万元。杭州电缆、永通物业、永通商贸为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富春江通信集
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因此,富春环保与杭州电缆、永通物业、永通商贸之间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016年3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
表决结果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吴斌先生、
孙庆炎先生、郑秀花女士、张忠梅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 预计关联交易内容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16 年(不超 2015 年实际发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过)预计金额 生金额
向关联人采购电缆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00.00 417.93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富阳永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50.00 186.55
1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富阳永通商贸有限公司 200.00 123.77
小计 2,450.00 728.25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2年4月17日
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16000万元
注册地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6号大街68-1
法定代表人:孙庆炎
工商注册号:330198000003854
经营范围:制造:电线、电缆(铝合金导线、钢芯铝绞线);服务:电线、电缆生产
技术咨询;货物进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
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330,668.05 万元、净资产 153,676.07 万元,2015
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311,425.20 万元,实现净利润 14,313.46 万元(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杭州电缆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因此,本公司与杭州电缆之间的交易
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杭州电缆为国内规模大、品种全的电缆产品专业生产企业。该企业生产经营正常,
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2、富阳永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富阳永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9 年 1 月 8 日
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50 万元
注册地址:富阳市东洲街道江滨东大道 138 号第 1 幢
法定代表人:杜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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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注册号:330183000035751
经营范围:服务;物业管理。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90.55 万元、净资产 48.98 万元,2015 年度实现
主营业务收入 336.26 万元,实现净利润 12.3 万元(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永通物业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因此,本公司与永通物业之间的交易
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永通物业经营状况正常,主要业务是提供劳务,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
力。
3、富阳永通商贸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富阳永通商贸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 年 6 月 3 日
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81 万元
注册地址:富阳市东洲街道江滨东大道 138 号第 1 幢 108-112 室
法定代表人:杜军
工商注册号:330183000161327
经营范围:销售:日用百货、针纺织品、服装、服饰品、化妆品、通讯器材、家用
电器、蔬菜、水果、水产品、鲜肉、农副产品(除国家专项规定);零售:预包装食品
兼散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卷烟、雪茄烟(上述经营范围中涉及前置
审批项目的,在批准的有效期内方可经营)。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149.38 万元、净资产 23.89 万元,2015 年度实现
主营业务收入 450.55 万元,实现净利润-45.89 万元(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永通商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因此,本公司与永通物业之间的交易
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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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通商贸经营状况正常,主要业务是商品销售,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遵循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基本
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定价、交易。
(2)2016年公司预计从关联方采购电缆,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2016年公司预计
支付关联方绿化及卫生管理费用,金额不超过250万元;2016年公司预计从关联方采购商
品,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关联交易协议在实际业务发生时按笔分别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从关联方采购电缆和商品可以节省运输成本,保证公司获得快捷、充足和稳定
的产品供应。接受关联方提供的物业管理可以充分利用关联方完善的后勤、辅助保障系
统,使得公司全部精力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均遵循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基本原则,
依据市场价格定价、交易。上述关联交易均是公司的正常业务,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
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及杭州电缆、永通物业、永通商贸
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
构成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事前提交了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相关资料,我们进行了事前审查。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对《关于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获
得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按照诚实信用、等价有偿、
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基本原则进行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
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众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
为,我们对该项关联交易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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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3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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