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座股份:关于2016年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3-29 16:5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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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858 股票简称:银座股份 编号:临 2016-018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6 年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

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泰安银座商城有限公司、滨州银座商城有限公司、石家庄

东方城市广场有限公司、青岛银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青岛银座投资开发有限公

司和谐广场分公司,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 本次担保总额: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 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实际发生的累计担保金额为 67,600.00 万元人民币

● 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无对外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提高决策效率,确保子公司的及时正常开展业务,根据《公司章程》、《股

东大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对 2016 年度为子公

司提供担保额度集中审议,同时提请批准公司该担保额度适用于 2016 年度股东

大会召开日前。

1.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审议本次担保的董事会会议召开日,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为

子公司担保情况如下:

截止本次会议日

被担保单位 审批担保总额(万元)

实际担保额(万元)

泰安银座商城有限公司 19,700.00 8,600.00

滨州银座商城有限公司 5,000.00 5,000.00

东营银座商城有限公司 0.00 0.00

青岛银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66,000.00 54,000.00

临沂银座商城有限公司 0.00 0.00

淄博银座商城有限责任公司 0.00 0.00

石家庄东方城市广场有限公司 0.00 0.00

合 计 90,700.00 67,600.00

上述审批担保总额合计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0.36%(公

司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净资产为 2,987,786,629.95 元)。

截止审议本次担保的董事会会议召开日,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67,60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2.63%,公司及公司全资或控

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公司及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2.2016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

2016 年度,公司各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求,会新增贷款等融资或在现有

贷款到期后继续进行融资,公司将在预计额度内给予连带责任担保,同时提请批

准公司该担保额度适用于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前,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

子公司实际申请担保时,由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并披露,每笔担保金额及担保期

限由具体合同约定。担保额度预计如下:

被担保单位 担保额度(万元)

泰安银座商城有限公司 30,000.00

滨州银座商城有限公司 15,000.00

石家庄东方城市广场有限公司 5,000.00

青岛银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100,000.00

青岛银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和谐广场分公司 50,000.00

合 计 200,000.00

上述担保额度合计金额,占公司 2015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66.94%。

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全票通过《关于 2016 年度为子公

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上述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上述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注册资本 控制 总资产 净资产 资产负

被担保单位 经营业务

(万元) 比例 (万元) (万元) 债率(%)

泰安银座商城

零售业务 1,432.90 100 67,568.56 38,801.24 42.58

有限公司

滨州银座商城

零售业务 13,460.00 100 54,311.59 36,476.55 32.84

有限公司

石家庄东方城

市广场有限公 零售业务 14500 55.14 65,680.62 44,413.39 32.38

青岛银座投资 零售业务、

20,000.00 100 187,353.97 -16,631.73 108.88

开发有限公司 房地产开发

青岛银座投资

开发有限公司

零售业务 100 57263.48 -5571.44 109.73

和谐广场分公

三、董事会意见

上述公司均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在当地均享有较高的知名度,自各零售门

店开业以来,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资信较好,公司为其提供担保

是为了满足其业务发展需要。上述青岛银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贷款,主要用于

青岛李沧项目建设成本后续支出及扶持新开项目零售门店正常经营,符合公司的

整体利益。

以上担保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

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有关规

定。

特此公告。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3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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