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禾丰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
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作为辽宁禾丰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证监发[2003]56 号《关
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的有关
规定,我们对公司的对外担保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了
认真核实,并仔细核对了公司财务报表及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出具的《关于辽宁禾丰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
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苏亚专审〔2016〕44 号),我们认为:
2015 年度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行为,也未发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
公司资金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2016 年度,我们将继续督促公司按照《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严格规范对外担保、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严格
执行对外担保和关联交易审批程序,认真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