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今世缘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
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
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有规定,我们作为江苏今世缘酒
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2015年度对
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报告期内没有发生为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二、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
(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0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子
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7亿元。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是根据公司经
营目标及资金需求情况确定的,为其日常生产经营所需,审批程
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的情形。
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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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传明 付 铁 姜 涟
2016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