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君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江苏今世缘酒业股份公司
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预计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
苏今世缘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今世缘”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
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要求,保荐机构对今世缘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完成情况和2016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完成情况和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如下:
(一)2015年日常交易情况
单位:万元
占同类业 2015 年实 占同类
预计 2015 年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务比例 际发生金 业务比
金额
(%) 额 例(%)
江苏天源玻璃制品有
采购包装物 1,700 2.07 2,300.52 3.05
限公司
江苏国缘宾馆有限公
餐饮住宿 300 35 340.86 60.67
司
江苏聚缘机械设备有
购买固定资产 300 3.57 12.65 0.03
限公司[注]
江苏国缘宾馆有限公
100 0.03 79.72 0.03
司
向关联方销售
今世缘集团有限公司 450 0.15 193.09 0.08
产品、商品
上海铭大实业(集团)
300 0.09 10.05 0.004
有限公司
合计 3,150 2,936.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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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2015 年 2 月 5 日,公司经公开招标后与江苏聚缘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签署了《浓香型自
动化酿酒设备(机械部分)制作安装合同》,合同交易金额为 4,776 万元(含税)。该项交易
属于偶发性交易,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15 年 2 月 4 日审议通过。
2:2015 年 12 月 21 日,公司经公开招标后与江苏聚缘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签署了《浓香型自
动化酿酒设备(自控部分)制作安装合同》,合同交易金额为 1,219 万元(含税)。该项交易
属于偶发性交易,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15 年 12 月 20 日审议通过。
3:2015 年 12 月 21 日,公司经公开招标后与江苏聚缘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签署了《制水车间
电气自控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合同》,合同交易金额为 315 万元(含税)。该项交易属于偶发性
交易,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15 年 12 月 20 日审议通过。
(二)预计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占同类业
关联交易 预计 2016 2015 年实际发 占同类业务
关联人 务比例
类别 年金额 生金额 比例(%)
(%)
江苏天源玻璃制品
采购包装物 2,800 3.29 2,300.52 3.05
有限公司
餐饮住宿、 江苏国缘宾馆有限
600 62.50 340.86 60.67
会场租用 公司
购买固定资 江苏聚缘机械设备
800 16.00 12.65 0.03
产 有限公司
江苏国缘宾馆有限
300 0.12 79.72 0.03
公司
向关联方销
今世缘集团有限公
售产品、商 300 0.12 193.09 0.08
司
品
上海铭大实业(集
300 0.12 10.05 0.004
团)有限公司
合计 5,100 2,936.89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江苏国缘宾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林健,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住所:涟水县高沟镇307路1号,法定代表人:林健,经营范围:旅店(卫生许可证
有效期至2015年8月17日);大型餐馆[中餐类制售(含凉菜,不含裱花蛋糕、生食
海产品等)](餐饮服务许可证有效期限至2017年8月27日);预包装食品零售(食
品流通许可证有效期至2017年10月19日)(待消防验收合格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日用百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该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今世缘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符合《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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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江苏天源玻璃制品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521.029909万元人民币,住所:
江苏涟水经济开发区,法定代表人:陈林根,经营范围:玻璃仪器制造,日用玻璃
制品及玻璃包装容器制造,销售本公司产品及经销日用玻璃制品(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该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今世缘集团有限公司的联营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3、江苏聚缘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200万元,住所:涟水县高沟镇
科技产业园,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酿酒机械设备、控制
系统制造、销售;软件开发、销售;酿酒机械设备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酿酒机械
设备技术开发、成果转让;酿酒机械设备租赁及维修。(经营范围中涉及国家专项
审批规定的,凭有关批准文件或许可证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控股股东今世缘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50%股权,该公司符合《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4、上海铭大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姜蔚,
营业执照号310115000729106,住所:上海浦东新区佳林路655号1212室。上海铭大
经营范围为实业投资、房地产开发与经营、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咨询、
企业购并、财务咨询、科技创业投资、高科技产品的研制及开发、物业管理。
上海铭大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今世缘5,850万股,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三、日常关联交易定价策略和定价依据
根据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签署的关联交易协议,各方应以自愿、平等、互惠互利
等公允的原则进行,该等关联交易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并未构成不利影响。公司保
留向其他第三方选择的权利,以确保关联方以正常的价格向公司提供产品和服务。
公司与各关联方相互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定价原则为:以当地可比市场价为准。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按市场定价原则向关联方购买材料,属于正常和必要的交易行为,进行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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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关联交易,能够节约和降低采购费用,有利于保证公司开展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按照市场公允价格向关联方提供劳务或接受关联方劳务,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
益。
上述关联交易是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对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各项交易定价结算办法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交易的风险可控,体现了公平交易、
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各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
面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
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6年3月28日召开,参加表决的3名非
关联董事全部同意了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董事会认可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实际情况,并同意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公司5名关联董事周素明先生、吴建
峰先生、倪从春先生、王卫东先生、张峻崧先生回避表决。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6年3月28日召开,参加表决的3名监事
全部同意了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监事会认可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情
况,并同意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计划。
3、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前,公司已将《关于确认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情况及预计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提交给独立董事,并得到全体独立
董事的认可。
在认真审核相关资料和了解情况的基础上,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5年日
常关联交易及2016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交易事项,定价合理公允,严
格遵循自愿、平等、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关联董事均
依法回避了表决,审核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全体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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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一致同意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国泰君安认为,今世缘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确认2015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情况和预计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关联董事就相关的议案进行了回
避表决,独立董事均明确发表独立意见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
程序。上述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该
等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对公司的独立性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
响。综上,保荐机构确认今世缘2015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并对今世缘2016年
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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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江苏今世缘酒业股份
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预计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之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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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代表人:
孙小中 徐玉龙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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