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
作指引》、《公司章程》、《恒生电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组织和工作办法》和《恒生
电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审计工作规程》等的有关规定,公司审计委员会在
2015年度尽职尽责,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现对审计委员会2015年度的
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恒生电子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2016年2月3日结束)审计委员会由3名独
立董事汪祥耀先生、郭田勇先生、丁玮先生、及董事胡晓明先生、蒋建圣先生共
5位成员组成,并由具备会计专业背景的独立董事汪祥耀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主
席。恒生电子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于2016年2月3日选举产生,独立董事汪
祥耀先生、郭田勇先生、丁玮先生、及董事韩歆毅先生、蒋建圣先生组成了第六
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汪祥耀先生继续担任审计委员会主席。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本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就定期报告和关联交易等事项召开了七次会议,委
员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对相关议题发表了专业意见。
三、审计委员会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审计委员会经评估认为,为公司提供2014年审计服务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
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
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
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建议公司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作
为公司2015年度年报审计、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认可该计划的可行
性,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
提出了指导性意见,提高了内部审计工作效率。
3、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编制的2014年度财务报表,认为公司
财务报告是真实、完整、准确的,不存在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在注册会
计师审计期间,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再次审阅财务报表,并同
意将审计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同时,审计委员会重点审核了公司的财务信息及
其披露情况,审查了公司的内控制度执行情况。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度财务报告
审计过程中充分发挥了监督作用,维护了审计的独立性。
4、评估内控制度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积极推进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建设,督促指导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完成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认真审阅了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外部审计机构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审计委员会认
为,公司的内部控制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不存在重大
缺陷。
5、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为使管理层及相关部门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
审计委员会在听取了双方的诉求意见后,积极进行相关协调工作,履行了协助公
司审计工作顺利完成的各项职责。
6、关联交易事项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议了与日常关联交易、重大关联交易相关的资
料,认为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客观公允,符合公司战略及经营发展的需要,
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定价采纳市场公允价格,符合“公开、公正、公平、合
理”的原则,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我们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
以及公司制定的《恒生电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组织和工作办法》等的相关规定,
恪尽职守、尽职尽责的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在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
作、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协调内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内部
控制有效性和关联交易审核等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保障了年度审计工作、内
部审计和内部控制工作的有效进行,提高了公司财务信息披露的质量,促进了公
司治理结构的进一步完善。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