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69 股票简称:赣粤高速 编号:临 2016-019
债券代码:122255 债券简称:13 赣粤 01
债券代码:122316 债券简称:14 赣粤 01
债券代码:122317 债券简称:14 赣粤 02
债券代码:136002 债券简称:15 赣粤 02
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东昌高速公路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东乡至昌傅高速公路(简称“东昌高速”)项目
投资金额:根据江西省发改委《关于批复东乡至昌傅高速公
路新建工程初步设计的函》(赣发改设审【2014】1194 号), 东昌高
速项目里程为 151.81 公里,核定的工程总概算金额为 99.7286 亿元。
目前东昌高速的投资主体为江西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持有公司 51.98%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以下简称“省
高速集团”),项目现已开工。根据《江西省高速集团关于同意变更东
昌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单位的通知》(赣高速项管字【2016】1 号),为
支持上市公司发展、做大做强公司主业,省高速集团同意将东昌高速
项目交由公司直接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投资东昌高速项目涉及上市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受让项目和资金往来,属于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1-
一、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一)东昌高速是《江西省高速公路网规划(2013-2030 年)》的
地方高速公路项目,是沪昆高速公路在江西省境内路段的并行线路,
起自沪昆高速东乡枢纽互通,经抚州市、丰城市,终于沪昆高速樟树
枢纽互通,路线全长 151.81 公里。主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
准建设:设计速度为 100 公里/小时。
(二)根据省发改委《关于批复东乡至昌傅高速公路新建工程初
步设计的函》(赣发改设审【2014】1194 号)核定的项目里程为 151.81
公里,核定的工程总概算为 99.7286 亿元。项目资金筹措采用银行贷
款 65%,公司自筹 35%的办法解决。
(三)根据省发改委项目工可批复,目前东昌高速公路项目投资
主体为江西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开工。根据《江
西省高速集团关于同意变更东昌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单位的通知》(赣
高速项管字【2016】1 号),为支持上市公司发展、做大做强公司主
业,省高速集团同意将该项目交由赣粤高速直接投资建设和经营管
理,该议案待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还需将项目投资主体(项目业主)
由省高速集团变更为本公司,并审计、办理移交、结算现项目业主省
高速集团已投入的资金。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
司投资东昌高速项目涉及上市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受让项目和资金往
来,属于关联交易。
(四)2016 年 3 月 25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投资建设东乡至昌傅高速公路项目的议案》,关联董事吴
克海、陈毓书、阙泳、钟家毅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同意 5 票,反
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根据董事会决议,公司拟将本次项目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
-2-
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时,省高
速集团及其关联人江西公路开发总公司、江西运输开发公司须回避表
决。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江西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公司类型:国有独资
(三)注册资本:人民币玖拾伍亿零伍佰零伍万壹仟贰佰零伍元
玖角捌分
(四)法定代表人:王江军
(五)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朝阳洲中路 367 号
(六)经营范围:高速公路、汽车专用公路及桥梁的设计、施工、
承包,公路、桥梁收费及养护管理,房地产开发,对公路及桥梁的投
资,汽车客货运输。
(七)财务情况: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总资产(未经审计)
为人民币 23,713,250 万元,净资产(未经审计)为人民币 9,265,615
万元。2015 年 1-9 月实现净利润(未经审计)人民币 61,775 万元。
(八)关联关系
省高速集团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 51.98%的股份,
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东昌高速是《江西省高速公路网规划(2013-2030 年)》的地方高
速公路项目,是沪昆高速公路在江西省境内路段的并行线路。根据省
发改委《关于批复东乡至昌傅高速公路新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
-3-
函》(赣发改交通【2014】874 号),东昌高速规划全长 153.952 公里,
投资总额 107.42 亿元。后经优化设计,省发改委《关于批复东乡至
昌傅高速公路新建工程初步设计的函》(赣发改设审【2014】1194 号)
核定的项目里程为 151.81 公里,核定的工程总概算为 99.7286 亿元。
东昌高速起自沪昆高速东乡枢纽互通,经抚州市、丰城市,终于
沪昆高速樟树枢纽互通,路线全长 151.81 公里。主线采用双向四车
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为 100 公里/小时。全线共设置特大
桥 5901 米/4 座,大、中桥 9704 米/57 座,互通立交 13 处(其中枢
纽互通 4 处),服务区 2 处、停车区 3 处,匝道收费站、管理所 9 处;
另建连接线 9.3 公里。
四、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投资不需签署投资协议。但在审计机构对省高速集团已投入
的资金进行审计确认后,公司将根据审计确认的已投入资金数额与省
高速集团签署相关变更、结算、移交协议。
五、本次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拟通过银行贷款 65%和公司自筹 35%的办法解决项目
建设投资资金,对公司日常经营不会造成影响。
(二)公司投资建设东昌高速项目,有利于完善公司战略布局,
做大做强公司主业,扩大公司资产运营规模,提高公司在江西省内高
速路网中的管养比例;有助于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稳定增长,同时提
升公司的市场抗风险能力,对公司未来经营和长期发展将产生积极作
用。
-4-
六、本次投资的风险分析
(一)本次公司投资行为存在可能未获股东大会批准的风险;
(二)相关变更手续可能存在未获政府主管部门审批核准的风
险。
七、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本次投资需要将项目投资主体(项目业主)由省高速集团变更为
本公司,涉及关联交易。现项目业主省高速集团已投入的资金需要审
计,办理移交、结算,涉及金额将以审计机构对省高速集团已投入的
资金进行审计确认后的数额(含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支出)为准。
八、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战略与决策委员会和全体独立董事对《关于投资建设东乡至
昌傅高速公路项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独立董事发表了以下独
立意见:
(一)省高速集团系公司控股股东,公司董事会审议投资建设东
乡至昌傅高速公路的议案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二)根据《江西省高速集团关于同意变更东昌高速公路项目建
设单位的通知》(赣高速项管字【2016】1 号),省高速集团将投资建
设东乡至昌傅高速公路项目交由公司直接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我们
认为此举是控股股东支持上市公司发展的重大举措,有利于完善公司
战略布局,做强做大公司主业。
(三)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十、备查文件
-5-
(一)赣粤高速《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三)江西省交通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东乡至昌傅高速公
路新建工程可行性研究》。
特此公告。
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29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