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 年 4 月 20 日,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进行
了独立董事换届选举。在换届之前,原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恪尽职守,坚持履行勤勉尽责义务。以下为新任第六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荣莉、任晓剑、李红玲 2015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我们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
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在 2015 年的工作中,承接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工作,
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公司 2015
年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相关议案发表
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投资者的利益,现将
201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换届变动情况
经 2015 年 4 月 20 日召开的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公司完成了董事会换届工作,原第五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吴明辉、杨洪基、王霄鹏、彭中天、唐波不再担任公
司独立董事,选举荣莉(原第五届独立董事)、任晓剑、李
红玲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荣 莉:女,1971 年出生,教授,产业经济学博士,财
务管理方向博士后,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江西财经大学研究
生院副院长,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江西省注册
会计师协会专家技术委员会委员,南昌市会计学会副会长。
历任江西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院长。2012 年 9 月起任公
司独立董事。
任晓剑:男,1957 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科瑞集团创
始人,现任科瑞集团执行总裁。曾参与民生银行筹备、华夏
银行股份制改造、湖南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起设立。
历任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
股份有限公司、东方人寿保险公司、江西博雅生物制药股份
有限公司、江西城开投资有限公司、领锐资产管理股份有限
公司、澳洲 ZZL 矿业公司、澳洲银河资源公司、上海莱士血
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MC Creat Fund Management Limited、
J.Rothschild Creat Partners 等董事。
李红玲:女,1966 年出生,法学硕士,现为华东政法大
学法律学院副教授。中国法学会会员、民建上海市法制研究
委员会委员、上海金桥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
2014 年 10 月起担任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15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8 次,股东大会 1 次,
其中第六届董事会成立后共召开 6 次董事会。我们每次参会
都准时出席,未发生缺席情况,认真审阅了提交董事会审议
的各项议案,在充分讨论和沟通的基础上,对相关议案均投
赞成票,并按照有关规定,对需要发表独立意见的相关事项
发表了相应的独立意见。在会议上认真审议每个议案,审慎
发表独立意见,以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参加会议具体情况如下(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的
情况):
董事会 股东大会
姓 名 应参加 亲自出席 通讯表 应出席 出席次
现场出席
次数 次数 决 次数 数
荣 莉 8 8 2 6 1 1
任晓剑 6 6 1 5 / /
李红玲 6 6 1 5 / /
我们通过出席董事会会议、实地调研及电话联系等方式
与公司董事、监事、管理层等进行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经营
情况,出席会议时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就公司报告期经营及重
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并在公司高管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的
陪同下,到公司经营管理的高速公路、服务区等进行了实地
考察。
凡须经董事会决策的事项,公司都按规定发出会议通知
和资料,公司经营层定期通报公司的具体经营情况,让我们
能较全面地了解公司的情况,积极配合和支持我们的履职。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我们对提交董事会和各专门委员审议的事项均进行了
认真审议,通过对重大事项的讨论、审查和论证,依据专业
判断,出具了相关独立意见,较好的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重点关注了以下事项:
(一)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 2015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在 2014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 2015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
议案》范围内,这些关联交易有利于扩大子公司的业务规模,
提升其盈利能力,交易价格是通过公开招投标确定的,不存
在损害本公司、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四)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关于聘任公司总经
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
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
会议审议《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我们均认真听
取了综合考察情况汇报,审阅了其个人简历,发表独立意见:
认为各拟任职人员拥有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符合相关
规定,具备任职资格,同意对其聘任。
报告期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发放均符合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和董事会审定的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布业绩预报及业绩快报。
(六)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经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聘
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
制审计机构。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经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分
红回报规划(2015 年-2017 年)》,该分红规划能够保证给予
投资者合理回报,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审议通过
的 201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以 2014 年底的总股本为基
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 派
发现金红利总额为 233,540,701.4 元,符合规划提出的优先
采用现金分红。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推动相关承诺的履行,完成了以所
持工程公司、嘉和公司股权置换高速集团所持国盛证券股权
事宜,有效维护了中小股东的利益和证券市场的诚信建设。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我们对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进行持续监督,积极维护广
大投资者权益。报告期内,公司共披露临时公告 61 项,按
时完成了定期报告的编制、披露及有关重大信息的披露工作。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2015年,公司继续全面推进内部控制体系完善的各项工
作。我们全程关注了公司推进内部控制体系完善建设工作的
实施情况,及时就相关内容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公司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并
出具了审计报告,认为公司内部控制符合相关规定并得到有
效执行。
(十一)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决策与执行、审计、提名、薪酬与
考核等四个委员会,我们分别担任了审计、提名、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各委员会均按照各自的职责和《议事
规则》的相关规定对公司重要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并提出相
关意见,协助董事会较好地完成了日常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了 6 次会议,对定期报告认
真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书面意见,对年度报告的编制、审计等
工作与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确认;对公司内控规
范化体系实施相关工作听取汇报和进行检查。
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了 3 次会议,提名公司董事、
独立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等人选。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努
力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和公司的整体利益,我们积极出
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积极参与
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为公司的健康发
展建言献策。我们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
章制度,参加培训,更全面的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
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我们将继续勤勉尽职,充分利用
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
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及全
体股东的利益。也衷心希望公司在董事会领导下稳健经营、
规范运作,不断增强盈利能力,使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
展。
五、其他事项
1、2015 年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情况发生;
2、2015 年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
况发生。
独立董事:荣莉 任晓剑 李红玲
2016 年 3 月 25 日
【赣粤高速《201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荣 莉 任晓剑
李红玲
2016 年 3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