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明珠:第八届监事会2016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3-29 16:51:46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简称:广东明珠 证券代码:600382 编号:临 2016-014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 2016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 2016 年第二

次临时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3 月 21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并于 2016 年 3 月 28 日在

公司技术中心大楼六楼 2 号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会监事 3 人,实到会监事 3 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小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此前全体监事列席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16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认为董事

会作出的决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通过了《关于公司调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使项目顺利推进,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方案进行了调整,

具体情况如下:

调整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本公司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第

七届董事会 2015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日,即 2015 年 5 月 19 日。本次发

行价格为 15.00 元/股(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

均价的 90%,即 14.94 元/股,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

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 13,333.33 万股,将由深圳市金信安

投资有限公司、兴宁市金顺安投资有限公司、兴宁市众益福投资有限公司共 3

名确定对象以现金认购,其中,深圳市金信安投资有限公司拟认购 4,933.34 万

股,兴宁市金顺安投资有限公司拟认购 5,469.76 万股、兴宁市众益福投资有限

1

公司拟认购 2,930.23 万股。上述发行对象均已与公司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

认购合同,其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

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如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

的变化或根据发行核准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各发行对象认购的发行数量

将按照各自原认购的股份数量占本次非公开发行原股份总数的比例相应调整。

在上述范围内,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

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调整为: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本公司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第

七届董事会 2015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日,即 2015 年 5 月 19 日。本次发

行价格为不低于 15.00 元/股(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

票交易均价的 90%,即 14.94 元/股,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

量)且不低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期首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的百分之九十(发行期首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发行期首日前 20 个交

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发行期首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2015 年 5 月 25 日公司实施 201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除息后,本次非公开发

行股票发行价格调整为不低于 14.97 元/股(随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

至发行日期间除息、除权事项调整)且不低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期首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九十。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原为不超过 13,333.33 万股,将由深圳市金

信安投资有限公司、兴宁市金顺安投资有限公司、兴宁市众益福投资有限公司共

3 名确定对象以现金认购,其中,深圳市金信安投资有限公司拟认购 4,933.34 万

股,兴宁市金顺安投资有限公司拟认购 5,469.76 万股、兴宁市众益福投资有限公

司拟认购 2,930.23 万股。上述发行对象均已与公司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

合同,其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不

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2015 年 5 月 25 日公司实施 201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除息后,公司本次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调整为不超过 13,360.0501 万股。其中,深圳市金信安投

资 有 限 公 司 拟 认 购 4,943.2265 万 股 , 兴 宁 市 金 顺 安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拟 认 购

5,480.7214 万股,兴宁市众益福投资有限公司拟认购 2,936.1022 万股。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

2

之九十高于第七届董事会2015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确定的价格(随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除息、除权事项调整)或本次非公开股票的发行

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的变化或根据发行核准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在募集资金

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99,999.95万元的范围内由公司董事会与保荐人(主承销商)

协商确定最终的发行数量。各发行对象认购的发行数量将按照各自原认购的股份

数量占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原股份总数的比例进行相应的调整。

深圳市金信安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兴宁市金顺安投资有限公司和

兴宁市众益福投资有限公司为其一致行动人,故本次方案的调整涉及关联交易。

(二)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对象签署<非公开发行

股票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鉴于董事会拟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做出调整,公司与本次发行之认购

对象——深圳市金信安投资有限公司、兴宁市金顺安投资有限公司和兴宁市众益

福投资有限公司分别签署了《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

详见《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认购对象签署<非公开发行股票认

购合同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深圳市金信安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兴宁市金顺安投资有限公司和

兴宁市众益福投资有限公司为其一致行动人,故公司与上述认购对象签署《非公

开发行股票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构成关联交易。

(三)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根据本次发行方案调整的情况,对本次发行的预案做出了修订,

详见同日公告的《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特此公告。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九日

3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广东明珠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