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77 证券简称:浪潮信息 公告编号:2016-019
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与控股股东浪潮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浪潮集团) 及其部分附属企
业之间存在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包括:公司向其采购计算机配件、网络设备及
软件,销售服务器、销售 IT 终端及散件、技术开发服务等。按照《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上述交易构成公司与控股股东浪潮集团及其控
制的关联法人之间的关联交易事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10.2.13 条规定,公司
每三年应对日常性关联交易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持续
正常进行,公司拟与浪潮集团签署《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公司董事会第六届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日常关联交易框架
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张磊、庞松涛、袁安军均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已
事前认可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此项关联交易事项尚须获得股
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
的投票权。
公司上述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浪潮集团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82,121.86 万元
3、注册登记日期:1989 年 2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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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法定代表人:孙丕恕
5、注册地址:济南市高新区浪潮路 1036 号。
6、公司经营范围为:商用密码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有效期限以许可
证为准);计算机及软件、电子及通信设备(不含无线电发射设备)的生产、销
售;许可证范围内的进出口业务;电器机械、五金交电销售;计算机应用、出租
及计算机人员培训服务;智能化工程设计、施工(凭资质证书经营);集成电路、
半导体发光材料、管芯器件及照明应用产品的设计、开发、生产、销售、安装施
工。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双方之间的交易应遵循相互支持、等价有偿、公平自愿的基本原则。
2、交易标的范围:一方向另一方购买或销售其生产或代理的产品,一方向
另一方提供技术服务与支持。
3、定价原则:一方向对方提供的产品或技术服务之价格,应按照市场公开、
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的价格,按下列原则及顺序收取费用,并按期进行结算:
(1)政府定价: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政府相应的法规、政策规定的价格及标
准;(2)市场一般通行的价格:当地市场价格应由甲、乙双方协商后确定,商
定当地市场价格时,应主要考虑在当地提供类似产品或技术服务的第三方当时所
收取市价以及乙方(视具体情形而定)以公开招标的方式所能获得的最低报价;
(3)若无可比的当地市场价格,则为推定价格(推定价格是指依据成本加上合
理平均利润而构成的价格)。
四、交易目的和影响
公司与控股股东浪潮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存在日常购、销往来,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该等购、销行为构成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向各
关联人购买和销售产品,是公司日常经营发展的需要,以达到互惠互利的目的。
为了规范交易程序,使交易遵循公平、有偿、互利的市场原则进行,以切实保障
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公司(并代表其下属企业)与控股股东(并代表其下
属企业)特签署相关之框架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于董事会前对该关联交易事项给予了认可,同意提交董事会讨
论。会后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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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与控股股东浪潮集团签署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
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的上述关联交易协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双
方的交易行为是在市场经济的原则下公平合理地进行,以达到互惠互利的目的。
该等关联交易不构成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董事会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
六、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经核查后认为:
1、浪潮信息签署日常关联交易相关协议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关
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签署关联交易相关协议
事项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
2、公司拟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基础
上进行的,并签署相关协议进行规范,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遵循公开、公平、
公正的定价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保荐机构对公司签署日常关联交易相关协议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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