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00 证券简称:川仪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4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及连带
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于 2016 年 3 月 25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16 年 3 月 23
日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11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11 名。本次会议
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同意
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本着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原
则,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0 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时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计算,到期日之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如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加快,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进度超过目前的预计进度,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将该部分
资金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项目进展,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
常运行。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川仪股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
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15)。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意见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川仪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3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