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晟有色: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二次修订稿)的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3-26 15:2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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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广晟有色 证券代码:600259 公告编号:临 2016-017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及填补措施(二次修订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

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晟有色”、“公司”)

于 2015 年 12 月 24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次会议、2016 年

1 月 26 日召开的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5 年

12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指定媒体披露的有关公告)。根

据国务院发布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

见》(国发[2014]17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

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以

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

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为维护中小

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

务指标影响进行了分析,补充说明了本次募集资金的必要性和合理

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以及公司在人员、技

术和市场方面的储备情况,具体内容如下:

1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1、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基本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决议公告日(即 2016 年 1 月 27 日)。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

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 90%(向上取 2 位小数),即 31.68 元/

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35,600 万元,发行股票数

量不超过 42,803,028 股。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有所增加。

2、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本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影响的主要假

(1)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于 2016 年 6 月末实施完毕(该完成时

间仅为估计,最终以本次发行实际完成时间为准);

(2)假设本次发行数量为发行上限,即 42,803,028 股(该发行

数量仅为估计,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实际发行的股份数量为

准);

(3)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

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4)基于谨慎性原则,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

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募投项目产生效益)等的影响;

(5)根据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喜审字

[2016]第 0823 号审计报告,公司 2015 年全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2

的净利润-27,444.88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净利润为-31,852.18 万元;

(6)2016 年公司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净利润分别按 1000 万元,较 2015 年持平、较 2015 年下跌 10%三种

假设情形,测算本次发行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7)上述测算未考虑公司未来年度的分红情况。

以上假设分析仅作为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影响之用,并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

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

偿责任。

3、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前提,公司测算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

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2015 年度 2016 年/2016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未考虑本次发行 考虑本次发行

总股本(股) 262,122,646 262,122,646 304,925,674

情形一:假设 2016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 1,000 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万 -31,852.18 1,000.00 1,000.00

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

-1.2152 0.0382 0.0328

每股收益(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

-1.2152 0.0382 0.0328

每股收益(元)

情形二:假设 2016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较 2015 年持平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

-31,852.18 -31,852.18 -31,852.18

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万

3

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

-1.2152 -1.2152 -1.1234

每股收益(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

-1.2152 -1.2152 -1.1234

每股收益(元)

情形三:假设 2016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较 2015 年下降 1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万 -31,852.18 -35,037.39 -35,037.39

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

-1.2152 -1.3367 -1.2358

每股收益(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

-1.2152 -1.3367 -1.2358

每股收益(元)

注: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系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

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规定计算。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将会有所增加。本次

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大埔新诚基矿山扩界项目、红岭矿业

探矿项目、公司研发基地建设项目及偿还银行贷款,短期内公司的营

业收入及盈利难以同步增长,即期回报(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

益等财务指标)在本次发行后存在短期内下降的风险。特此提请投资

者注意本次非公开发行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一)大埔新诚基矿山扩界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大埔新诚基矿山扩界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广晟有色控股子公司大

埔县新诚基工贸有限公司(公司控股比例 99.998%),实施地点位于

大埔县五丰稀土矿区。

4

根据广东省冶金建筑设计研究院编制的《广东省大埔县五丰矿及

扩大区稀土矿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总投资为 17,549.47 万元,其

中建设投资 16,936.69 万元,铺底流动资金 612.78 万元。

项目系根据国土资源部出具的《国土资源部划定矿区范围批复》

(国土资矿划字[2011]15 号),重新核定并扩大矿区面积及资源储量,

重新划定开采范围,建设稀土开采项目。根据项目已取得的编号为

C4400002009045120010955 的采矿许可证,有效期 2015 年 6 月 3 日

至 2025 年 6 月 3 日,项目矿山总体服务年限 10 年,其中生产期 8.5

年。

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经过历年开采,大埔县五丰稀土矿原矿区已接近采完。根据广东

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稀土矿资源开发整合实施方案的通

知》(粤国土资矿管发[2008]76 号文),该矿申请重新划定开采范围,

以进一步对矿区的稀土资源进行深入开发。

大埔新诚基矿山扩界项目符合国务院《关于促进稀土行业持续健

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1]12 号)提出的“深入推进稀土资源

开发整合”的要求,有利于提高南方离子型稀土行业的产业集中度和

稀土资源的开发利用水平,推动稀土行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二)红岭矿业探矿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红岭矿业探矿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翁源红岭矿业有

限责任公司(公司控股比例 90%),实施地点位于翁源县江尾镇红岭

5

钨矿区,项目总投资为 2,737.35 万元。

本项目系根据《国土资源部矿产勘查办公室关于开展老矿山矿产

资源潜力调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矿勘办函[2013]5 号),于红岭矿

业现有采矿证范围内,开展红岭钨矿资源接替勘查工作,应用地质、

化探、钻探等综合技术手段,对设计的花岗岩型钨钼矿进行普查或详

查,在花岗岩型钨钼矿找矿取得突破和寻找出新的资源接替点,延长

矿山的服务年限,保证矿山长期可持续、稳定发展。

红岭矿业现拥有编号为 C4400002009033120010761 的采矿证,开

采矿种为钨矿、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生产规模为 13.00 万吨/年、

矿区面积为 3.483km2、有效期为 2012 年 9 月 28 日至 2020 年 3 月 28

日。

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钨属极其稀缺资源,全球已知的 20 多种钨矿物中,具有工业价

值的仅有白钨矿和黑钨矿两种。中国的钨资源储量丰富,根据美国地

质勘探局公布的 2012 年储量数据,中国的钨矿产资源储量在全球钨

资源储量占比近 60%,居全球首位。

红岭矿业目前正在进行井下开采黑钨矿,通过初步勘探,在红岭

矿业现有采矿证范围内发现有较为丰富、可露天开采的白钨矿资源。

其白钨矿的资源探明及露天开采,将对公司未来延长矿山服务年限、

降低采矿成本、提升经营效益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三)公司研发基地建设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6

公司研发基地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为广晟有色,协作单位为广东富

远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控股比例 99.98%)。

项目全称为广晟有色稀土新材料梅州研发基地,实施地点位于广

东省梅州市平远县,系广晟有色通过租赁广东富远自有土地建设。

根据广东省冶金建筑设计研究院编制的《梅州研发基地建设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总投资为 15,364.71 万元,其中建设投资为

15,048.69 万元,铺底流动资金 316.02 万元。研发基地建设期约为

18 个月。

本项目包括研发中心和试验室两项主体工程,以及利用研发中心

和试验室开展研发项目,主要涵盖以下研发方向:铥镱镥分离新工艺

技术研究、稀土冶炼废水治理及污染物减量化资源化技术研究、南方

离子型稀土绿色全萃取分离关键技术研究、全自动模糊萃取技术研究

等。

本项目以稀土高纯产品、稀土新材料及其应用产品的研发为主

线,着力开展以改善环境、实现清洁生产为目的稀土采冶新工艺及节

能环保高新技术产品的开发与研究,以建设稀土产业科技创新平台。

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为进一步发挥公司科技研发平台的作用,推动下属企业实现自主

科技创新、研发和推广应用企业亟需的产业化新技术、新工艺,公司

有必要在稀土产业比较集中、产业规模比较大的地区择址建设研发基

地。广东富远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已建有省级稀土技术中心,研

发基地可联动该技术中心进行运作,开展研发平台的建设。

7

公司未来的发展战略之一是进一步提升稀土分离、稀土深加工、

稀土新材料应用的技术水平、工艺装备水平、成本控制能力、深加工

领域拓展空间。本项目的实施:一是可以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科研配套

设施和检测、试验设备的能力和水平,提高自主创新的能力,提升广

晟有色对离子型稀土资源→冶炼分离→稀土新材料→稀土元器件→

稀土高端应用业的现代产业体系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及产业链的发展

延伸水平;二是可以通过项目建立良好的人才引进机制,吸引有稀土

新产品开发特长的专业人才加盟,并引进有发展前景的稀土新产品进

行开发,提升广晟有色稀土产业的集约、高效和可持续发展的水平。

(四)偿还银行借款

1、项目的基本情况

本次公司拟以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中的 10 亿元用于偿还银行贷

款,以改善公司的财务及负债结构,同时通过节约利息支出有效增加

公司的盈利能力。

2、偿还银行贷款的必要性

(1)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优化资本结构,提高公司抗风险能

目前,公司资产负债率相对较高。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合

并报表资产负债率为 77.84%,母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82.87%,且资产

负债结构不尽合理,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制约了

公司的融资能力、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后,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将相应降低,有利于减

8

轻公司债务负担,改善公司的财务结构,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为

公司未来的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2)降低财务费用,改善公司盈利水平

通过银行借款的方式筹集资金为公司扩大经营规模、提升经营品

质提供了资金支持和保障,但由此产生的财务费用也降低了公司的盈

利水平。2015 年度,公司财务费用为 11,770.67 万元,大额的财务

费用降低了公司的利润水平。

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偿还银行借款,有利于

公司在短期内减少财务费用,提高盈利能力;在长期内提高资金获取

能力,推动公司业务的可持续发展。

此外,目前我国的资金成本处于下降通道。2015 年以来,中国

人民银行先后于 3 月 1 日、5 月 11 日、6 月 28 日、8 月 26 日、10 月

24 日五次降息,金融机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由 5.60%下调至 4.35%。

公司目前的银行借款资金成本相对较高,使用本次非公开发行部

分募集资金偿还现有银行借款,能够有效降低公司的财务成本。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实施广晟有色 2015 年度员工持股计

划,认购对象包括发行人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员工

持股计划的实施将充分调动核心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

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相结合,最终有利于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

展。

此外,本次非公开发行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稀土矿山的扩界、钨矿

9

山的探矿以及研发中心的建设,有利于巩固和增强公司在稀土行业、

钨矿行业中的地位,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五、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人员储备方面

公司长期从事有色金属的采、选、冶炼业务,拥有一批通晓有色

金属知识,熟悉市场的经营管理人员,以及精通生产技术的专业人员

和作风过硬、技能扎实的职工队伍。其中,部分主要人员有国外学习

或工作经历,企业管理基础扎实,管理制度健全。而且,公司多年来

不断对中高层管理人员进行系统培训,始终使管理人员保持先进的经

营理念、过硬的技术水平和较高的生产效率。

(2)技术储备方面

目前,公司组建了广东广晟稀土稀有金属研究院,专项开展稀土

和稀有金属的研究开发和下属企业的技术改革。广东广晟稀土稀有金

属研究院下设梅州、清远两个研发中心。梅州研发中心依托于广东富

远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企业技术中心,清远研发中心依托于清

远市嘉禾稀有金属有限公司的企业技术中心。本次公司更是拟通过募

集资金使用,在梅州新建研发基地,进一步加强科技创新。

作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广东富远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最近

三年与广州有色金属研究院、北京科技大学、中山大学等共申报产学

研等研发项目 6 个,其中 4 个研发项目得到上级的立项批复,实施科

技成果转化项目 18 项。

(3)市场储备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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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晟有色的主营业务为稀土矿的采选和冶炼分离、钨矿的采选,

其中稀土业务既从事上游的稀土矿采选业务,也从事中游稀土冶炼分

离业务及下游的稀土贸易等业务。其中,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广晟有

色金属进出口有限公司为广东省内大型有色金属专业进出口公司之

一。

依托良好的产品质量,公司在多年的市场经营中,积累了较为丰

富的客户资源,赢得了较好的市场口碑,形成了较强的客户可持续开

发能力。

六、公司保证本次募集资金有效使用、防范摊薄即期回报、提高

未来回报能力的措施

为了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将采取多种措施保证此次募集资金有

效使用、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未来的回报能力,公

司拟采取的主要措施包括:

1、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变更、监

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明确规定。

为保障公司规范、有效使用募集资金,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继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保障

募集资金用于指定的投资项目、定期对募集资金进行内部审计、配合

11

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

合理规范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2、加强内部控制,提升运营效率

在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和提升竞争力的同时,公司将更加注重内

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有效执行,进一步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合法合规

性、营运的效率与效果。在全面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的过程中,公

司将重点梳理和提升原材料采购决策与控制、销售队伍建设及销售渠

道拓展和成本管理、关联交易决策控制及资金统一管理等管理流程,

提升公司的内部管理水平,提高营运效率与效果。

3、完善并严格执行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

比例、分配形式和股票股利分配条件的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

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证监会关于

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 年修订)的

要求。公司将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切实维护投资者合

法权益,强化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

七、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保证公司填补即期

回报措施切实履行的承诺

(一)控股股东的承诺

为保证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后的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

实履行,本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作出如下不可

12

撤销的承诺和保证: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切实履

行对公司填补摊薄即期回报的相关措施。

(2)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另行发布填补摊薄即期回

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意见及实施细则后,如果广晟有色的相关制度

及本公司承诺与该等规定不符时,本公司承诺将立即按照中国证监会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出具补充承诺,并积极推进广晟有色修订相

关制度,以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

(3)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公司若违反上述

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接受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指定或发布的有关规章制度,对本公司作出处

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为保证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后的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

实履行,本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如下不可撤销的承诺和

保证: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

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公司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

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13

5、若公司后续推出公司股权激励的,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

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

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

任;

7、本承诺函出具日后,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

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

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承诺全面、完整、及

时履行上述承诺。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股东造成损失的,

本人愿意:①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

歉;②依法承担对公司和/或股东造成的损失;③无条件接受中国证

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

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三月二十六日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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