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042 股票简称:中洲控股 公告编号:2016-34 号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21 号——年度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的一般规定》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作为深圳市中洲投
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公司编制的《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独
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真阅读了财政部等五部委颁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会【2008】7 号)、
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21 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
一般规定》等相关规定,并对公司《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认真审阅后,全体
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和公司规范管理的需要积极推进内控建设。公司现有的制度流
程基本涵盖了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的各个方面和相关业务的所有重要环节。根据财务报告和非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达
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
公司编制的《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信息披露编报规则 21 号文的要求,真
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的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对 2015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
相关工作的评价是客观公正的。
独立董事:张立民
李东明
曹叠云
二○一六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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