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042 股票简称:中洲控股 公告编号:2016-28 号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16 年 3 月 25 日上午
在深圳市中洲控股中心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16 年 3 月 15 日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到 5
人,实到 5 人,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魏洁生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报告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核并确认了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及正文,
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的实际情况以及董事会审议情况,监事会确认了公司 2015 年
年度报告摘要及正文。公司全体监事、监事会对 2015 年年度报告内容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内控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
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15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董事会对
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的审议结论是适当的。
3.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全体监事及监事会没有发现参与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编制和
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全体监事及监事会保证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及正文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核并确认了公司《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建设和执行的实际情况以及董事会的审议情况,全体监事、
监事会对公司《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全体监事、监事会认真阅读了深交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和《企业内部控制
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并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公司《2015 年度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对截止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内部控制状
况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
公司按照深交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和财政部《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
指引的要求,结合自身行业特性和经营运作的实际情况,切实开展了内控制度体系建设工作;
公司已经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有效覆盖公司的各项财务和经营管理活动,
并能够保证有效执行,公司内部控制体系不存在重大缺陷;《报告》及评价结论能够真实、
完整的反映公司基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的实际状况以及公司在报告期内的内控建
设情况,公司现有内部控制制度和流程基本得到执行,执行效果也基本达到预期。对董事会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没有异议。
四、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离职股权激励对象
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第七章 本激励计划的调整、变更及终止”
的“第二条 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相关规定,公司原激励对象杨保华因离职已不
符合激励条件,公司拟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23.85 万股,回购价
格为 10.56 元/股。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行为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
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3 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
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