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号:定期报告披
露相关事项》要求,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为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闽发铝业”或“公司”)2015年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对闽发铝业填写的《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规则
落实自查表》(以下简称“自查表”)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核查的有关情况
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管、财务部、内部审计部等部门的沟通交流,取
得了相关的信息资料;查阅了公司三会决议及会议记录、内部控制制度以及各项
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审计委员会的会议记录和报告、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计划
和报告;查阅了互动易网站上的回复记录、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上市公司内
幕信息知情人员登记表、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自查情况表、募集资金对账单、募集
资金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资料、实际控制人和控股股东以及董
监高的声明和承诺书等资料,对公司填写的《自查表》进行了逐项核查。
二、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闽发铝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内部控制的相关规则,依据公司实际情
况,认真核查了公司组织机构建设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与落实情况,并重点
对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募集资金管理的内部控制、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对外
担保的内部控制、重大投资的内部控制、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等事项进行了核查。
根据核查结果,公司填写了《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三、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通过自查,公司未发现存在违反内部控制规则的情况。
四、保荐机构核查工作
兴业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闽发铝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部、
审计部等相关部门人员进行交流,查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
事会会议文件、内部审计报告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对公司出具的《内
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进行了逐项审阅。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兴业证券认为:
1、闽发铝业的法人治理结构较为健全,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和执行情况符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证券
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生产经营及业务管理相关的有效
内部控制。
2、闽发铝业填写的《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严格按照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填写,真实、客观地反映了闽发铝业对深圳证券交易
所有关内部控制的相关规则的落实情况。
兴业证券对闽发铝业填写的该自查表无异议。
(此页无正文,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内
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刘亚利 张华辉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3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