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信息: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3-29 04:5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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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48 证券简称:长城信息 公告编号:2016-44

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2016 年 3 月 28 日下午 14:30

网络投票的时间:2016 年 3 月 27 日-2016 年 3 月 28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 年 3 月 28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 2016 年 3 月 27 日下午 15:00-2016 年 3 月 28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

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长城信息总部会议室

3、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 集 人:公司董事会

5、主 持 人:董事长何明先生

6、会议通知情况:公司董事会于 2016 年 3 月 11 日、2016 年 3 月 18 日、2016 年

3 月 19 日、2016 年 3 月 24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2016-31 号)、《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

性公告》(2016-34 号)、《关于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取消部分议案及增加临时

提案的公告暨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2016-39 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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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44 号公告

于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2016-42 号),公告了 2016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及投票表决的方式和方法。

7、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328 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

数为 369,740,56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45.3770%。

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3 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178,828,03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21.9470%;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为 325

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190,912,52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23.4301%。

2、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会议提案进行了投票

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审议特别决议议案

1、关于公司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关联股东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票 175,496,664

股)、湖南计算机厂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持有公司股票 3,323,870

股)回避表决。

因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为唯一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湖南计

算机厂有限公司所持股份为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持股,均需在该议案中回避表

决,因此本议案的总体表决情况即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85,561,66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1934%;

反对 5,280,74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659%;弃权

77,629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07%。

该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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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44 号公告

表决结果:通过。

2、关于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合并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及重大资产置换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关联股东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票 175,496,664

股)、湖南计算机厂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持有公司股票 3,323,870

股)回避表决。

因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为唯一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湖南计

算机厂有限公司所持股份为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持股,均需在该议案中回避表

决,因此本议案的总体表决情况即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2.1 整体方案

同意 184,131,96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4445%;

反对 5,277,24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641%;弃权

1,510,829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913%。

该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表决结果:通过。

2.2 具体方案

2.2.1 换股合并

(1)换股合并主体

同意 184,114,86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4356%;

反对 5,318,025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855%;弃权

1,487,144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789%。

该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表决结果:通过。

(2)换股对象

同意 184,114,86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4356%;

反对 5,310,025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813%;弃权

1,495,144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831%。

该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表决结果: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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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合并方式

同意 184,114,86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4356%;

反对 5,310,025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813%;弃权

1,495,144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831%。

该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表决结果:通过。

(4)本次换股合并的换股价格和新增股份数量

同意 184,109,96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4330%;

反对 5,314,925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838%;弃权

1,495,144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831%。

该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表决结果:通过。

(5)换股合并换股价格调整方案

同意 184,109,96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4330%;

反对 5,314,925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838%;弃权

1,495,144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831%。

该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表决结果:通过。

(6)长城电脑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安排

同意 184,114,86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4356%;

反对 5,310,025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813%;弃权

1,495,144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831%。

该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表决结果:通过。

(7)长城信息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安排

同意 184,114,86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4356%;

反对 5,367,969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116%;弃权

1,437,20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528%。

该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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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通过。

(8)新增股份的锁定期

同意 184,114,86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4356%;

反对 5,310,025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813%;弃权

1,495,144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831%。

该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表决结果:通过。

(9)员工安置

同意 184,135,46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4464%;

反对 5,289,425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705%;弃权

1,495,144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831%。

该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表决结果:通过。

(10)债权人通知及公告

同意 184,134,56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4459%;

反对 5,290,325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710%;弃权

1,495,144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831%。

该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表决结果:通过。

(11)长城信息有关资产、负债以及权利、义务的继承

同意 184,114,86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4356%;

反对 5,310,025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813%;弃权

1,495,144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831%。

该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表决结果:通过。

(12)换股实施

同意 184,119,06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4378%;

反对 5,305,825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791%;弃权

1,495,144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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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表决结果:通过。

(13)滚存利润的安排

同意 184,119,06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4378%;

反对 5,305,825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791%;弃权

1,495,144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831%。

该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表决结果:通过。

(14)拟上市地点

同意 184,135,46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4464%;

反对 5,289,425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705%;弃权

1,495,144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831%。

该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表决结果:通过。

2.2.2 募集配套资金

(1)新增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同意 184,159,86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4592%;

反对 5,245,34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474%;弃权

1,514,829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934%。

该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表决结果:通过。

(2)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同意 184,140,16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4488%;

反对 5,265,04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577%;弃权

1,514,829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934%。

该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表决结果:通过。

(3)发行价格

同意 184,140,16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4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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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 5,265,04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577%;弃权

1,514,829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934%。

该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表决结果:通过。

(4)配套融资股份发行价格调整方案

同意 184,140,16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4488%;

反对 5,265,04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577%;弃权

1,514,829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934%。

该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表决结果:通过。

(5)配套募集资金数额

同意 184,140,16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4488%;

反对 5,265,04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577%;弃权

1,514,829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934%。

该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表决结果:通过。

(6)新增股份的数量

同意 184,140,16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4488%;

反对 5,265,04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577%;弃权

1,514,829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934%。

该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表决结果:通过。

(7)募集资金用途

同意 184,140,16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4488%;

反对 5,265,04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577%;弃权

1,514,829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934%。

该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表决结果:通过。

(8)锁定期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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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44 号公告

同意 184,140,16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4488%;

反对 5,265,04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577%;弃权

1,514,829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934%。

该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表决结果:通过。

(9)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同意 184,140,16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4488%;

反对 5,265,04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577%;弃权

1,514,829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934%。

该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表决结果:通过。

2.2.3 维护股价稳定的锁定期安排

同意 184,140,16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4488%;

反对 5,265,04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577%;弃权

1,514,829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934%。

该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表决结果:通过。

2.2.4 其他锁定期安排

同意 184,140,16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4488%;

反对 5,265,04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577%;弃权

1,514,829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934%。

该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表决结果:通过。

2.2.5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决议的有效期

同意 184,140,16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4488%;

反对 5,265,04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577%;弃权

1,514,829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934%。

该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表决结果: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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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关于修订后的《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合并长城信息产业股

份有限公司及重大资产置换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联股东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票 175,496,664

股)、湖南计算机厂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持有公司股票 3,323,870

股)回避表决。

因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为唯一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湖南计

算机厂有限公司所持股份为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持股,均需在该议案中回避表

决,因此本议案的总体表决情况即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85,392,46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1048%;

反对 5,135,84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900%;弃权

391,729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52%。

该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表决结果:通过。

4、关于长城信息与长城电脑签署附条件生效的《换股合并协议》的议案

关联股东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票 175,496,664

股)、湖南计算机厂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持有公司股票 3,323,870

股)回避表决。

因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为唯一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湖南计

算机厂有限公司所持股份为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持股,均需在该议案中回避表

决,因此本议案的总体表决情况即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85,370,86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0935%;

反对 5,176,125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111%;弃权

373,044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54%。

该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表决结果:通过。

5、关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股东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票 175,496,664

股)、湖南计算机厂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持有公司股票 3,323,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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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44 号公告

股)回避表决。

因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为唯一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湖南计

算机厂有限公司所持股份为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持股,均需在该议案中回避表

决,因此本议案的总体表决情况即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85,387,96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1024%;

反对 5,135,34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898%;弃权

396,729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78%。

该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表决结果:通过。

6、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

条规定的议案

关联股东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票 175,496,664

股)、湖南计算机厂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持有公司股票 3,323,870

股)回避表决。

因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为唯一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湖南计

算机厂有限公司所持股份为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持股,均需在该议案中回避表

决,因此本议案的总体表决情况即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85,387,96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1045%;

反对 5,135,34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898%;弃权

392,729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57%。

该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表决结果:通过。

7、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关联股东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票 175,496,664

股)、湖南计算机厂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持有公司股票 3,323,870

股)回避表决。

因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为唯一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湖南计

算机厂有限公司所持股份为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持股,均需在该议案中回避表

决,因此本议案的总体表决情况即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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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44 号公告

同意 185,387,96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1045%;

反对 5,135,34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898%;弃权

392,729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57%。

该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表决结果:通过。

8、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联股东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票 175,496,664

股)、湖南计算机厂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持有公司股票 3,323,870

股)回避表决。

因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为唯一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湖南计

算机厂有限公司所持股份为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持股,均需在该议案中回避表

决,因此本议案的总体表决情况即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85,387,96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1024%;

反对 5,135,34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898%;弃权

396,729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78%。

该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表决结果: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及律师姓名: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黄靖珂律师、吴娟律师

2、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

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有效,本次股东大

会的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2、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

3、关于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取消部分议案及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暨关于召

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4、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5、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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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44 号公告

特此公告

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 O 一六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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