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韬股份:2016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3-29 17:2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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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 002733 股票简称:雄韬股份 公告编号: 2016-039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雄韬股份”)拟在未

来一年向关联方深圳市恒润禾实业有限公司(原名“深圳市恒信纸品有限公司”,

下称“恒润禾”)采购纸箱、端子、连接板配件辅材,预计交易金额不超过 2000

万元。

雄韬股份实际控制人张华农的姐姐张桂萍的女婿李杨持有恒润禾 82%的股

权,为该公司法定代表人;雄韬股份股东张华军(实际控制人张华农哥哥)持有

恒润禾 3%的股权。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2016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联董事张华农、徐可蓉回避了表决。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名称:深圳市恒润禾实业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 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杨

企业住所: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街道工业大道 8 号 A5 栋 201

经营范围:纸箱、五金制品的生产加工;普通货运。五金、机电产品的购销

(不含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日用化工产品的购销(不含易燃易爆剧毒物品)。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雄韬股份实际控制人张华农的姐姐张桂萍的女婿李杨持有恒润禾 82%的股

权,为该公司法定代表人;雄韬股份股东张华军(实际控制人张华农哥哥)持有

恒润禾 3%的股权。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生产经营正常,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履约能力,上述关联交易系

公司生产经营所需。

三、关联交易的内容

1、定价依据

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双方协商确定

交易价格。

2、协议签署情况

本公司与恒润禾就纸箱、连接板、端子采购签署了为期一年的《购销合同框

架协议》。主要包含:质量标准和相关要求,以采购订单形式确定交货时间和数

量,付款方式为月结 90 天,有效期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目的及原因

恒润禾是本公司生产所需纸箱、端子、连接板辅助材料的供应商,满足了公

司产品多样化的需求,提高了公司服务客户的能力。

2、对公司的影响

此项交易的定价遵循 “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

股东权益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

响。公司的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2016 年第五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2015 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张华农、徐可蓉回避

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等规

定,因公司与关联人 2016 年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 2000 万元,未达到 3000 万元

且未达到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因此,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向深圳市恒润禾实业有限公司采购为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与其他同类

产品的销售、采购客户同等对待。基于上述情况,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2016 年第五次会议

审议。我们认为,本项关联交易为持续的、经常性关联交易,按照一般市场经营

规则进行,公司与恒润禾均为独立法人,独立经营,在资产、财务、人员等方面

均独立,与关联方交易价格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也没有构成对公司独立运行的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

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3、监事会意见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与关联方深圳市恒润禾实业有限公司的交易价格依

据市场公允价格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也没有对

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4、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通过与雄韬股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交谈,查阅了关联交易文件、

相关董事会决议、独立董事意见,对此次关联交易事项及其合理性、必要性、真

实性、有效性做出了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雄韬股份 2016 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参照市场价格并经双方充

分协商确定,定价原则合理、公允,遵守了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雄韬股份 2016 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

易已按照规定履行董事会、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

保荐机构对雄韬股份 2016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2016 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

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3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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