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路通: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潘斌)

来源:深交所 2016-03-29 04:4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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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提

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在2015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章的规定和要求,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

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较好的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现就本人2015年度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5年度出席董事会和列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2015年度,本人应出席董事会会议5次,本人全部出席。本着有利于上市公

司发展和维护股东利益的角度出发,在认真审议董事会议案之后,对董事会所有

议案投了赞成票,并对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在履职期间有足够的时间和精

力履行职责,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并在会上发表了专业、客观的独立意见;未受

到公司主要股东和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影响。

本人对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议案均无异议,本人

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

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5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意见。

1、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对以下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上,对以下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

年)股东回报规划;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

股票;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

三、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监督。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制度》等有关规定要求,督促公司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做好信息披露工

作,落实各项信息披露责任,切实维护了广大投资者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监督。

报告期内,针对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都在董事会召开会议前提

前进行认真审阅,对公司管理和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决议执

行情况等进行了调查和监督,做到了尽职尽责。

3、及时了解公司经营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

对公司进行多次现场考察,深入了解公司管理状况、财务状况募集资金使用及内

部控制等相关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认真核查董事会审议的每项议案,在充分了

解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四、任职董事会各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在2015年度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

员,主要履行了以下职责: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委员,自任职独立董事以来,根据公司情况,

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审查公司的

内控制度,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负责调查、处理系统内部各种

涉及经济问题的检举信件。

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委员,自任职独立董事以来,根据公司经营活

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的规模和构成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对董事

候选人和总经理人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对须提请董事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自任职独立董事以来,根据各岗

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并参考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

定薪酬计划或方案,审查员工履行职责的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对公司

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五、在公司现场办公及检查情况

2015年度本人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募集资金的使

用情况,经营情况、关联交易情况等方面进行全面的检查,加强与公司其他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的联系,实时关注有关公司的报道,及时获悉公司

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营动态,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六、其他工作

1、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2015年度,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均

履行了相关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以上是本人在2015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

2016年,本人将在任期内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原则,谨慎、认真地行使公

司所赋予的权利,不断加强自身学习,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管理层深入沟通,

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及经验为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提供

更多建议,更加尽职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社会公

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潘斌

2016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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