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路通:第三届监事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3-29 04:4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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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769 股票简称:普路通 公告编号:2016-015 号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

议通知于 2016 年 3 月 18 日以电子邮件及其他方式送达至全体监事,于 2016 年 3 月 28 日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

均符合《公司法》、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

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程明伟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细内容请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 201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

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 2015 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15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以及公司内部控制制

度的建设和执行情况进行审核后,认为: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结合自身实

际情况,建立起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在总体上能够保证

资产的安全、完整和经营管理活动的正常开展,有效地控制经营风险,保证企业经营目标

的达成。董事会编制的《2015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真实、全面、客观地反映

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运行情况。

《2015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详细内容请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2015 年度,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对公司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

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未发现募集资金使用不当的情况,没有

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况发生,募集资金的使用均合法、合规。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细内容请见公司指定信息

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按合并口径,公司 2015 年,公司实现

营业收入 371,054.62 万元,同比增长 18.45%;实现利润总额 19,982.38 万元,同比增长

60.02%;实现净利润 17,093.96 万元,同比增长 58.65%。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 2015 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及利润分配的预案》

公司2015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及利润分配预案为:

1、以公司目前总股本150,658,958股为基数,用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5

股,共转增225,988,437股, 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376,647,395股。

2、以公司目前总股本150,658,95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1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31,638,381.18元。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和审核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15年度经营状况、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以及未来

发展资金需求等综合因素,与公司实际经营业绩匹配,与公司发展规划相符,有利于公司

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1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专业

审计机构,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

能够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双方合同中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是

公司 2015 年度审计机构。为保持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 年度审计机构,并授权董事长根据实际情况,确

定其 2016 年度的审计费用。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 年 3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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