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斯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3-29 15:1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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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94 证券简称:华斯股份 公告编号:2016-021

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6

年3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召开的方式举行。公司监事白少平女士召集本次

会议,本次会议于2016年3月25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向全体监事

发出会议通知,应当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3人,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的监事3人,会议由白少平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规定。本次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为了加速推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公司拟启动2016年非公开发行A股普通

股股票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

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的条件,董事会经过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逐项核查和谨慎论

证后,认为公司满足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非公开发行的各项规定,

符合非公开发行的各项资格和条件。

本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为了加速推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公司拟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普通

股股票,具体方案如下:

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2. 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方式。公

司将在核准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贺国英先

生在内的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除贺国英先生外,其他发行对象须为符合中国

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

险机构投资者、信托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合格的投资者等。证券

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

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除贺国英先生外,其他发行对象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

行的核准批文后,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

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的原则确定。若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届时公司将按新的规定予以调整。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根据贺国英先生与公司签订的《关于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之认股协议》,贺国英先生承诺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6,000万元。

4.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

告日,即2016年3月29日。本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九十,即发行价格不低于14.33元/股。定价基准日前二十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

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发行核准

文件后,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

先的原则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

贺国英先生承诺不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的竞价过程,但接受其他发行对

象的申购竞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5. 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41,870,202股股票(含本数)。最终发行数

量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

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的上限将做相应调整。

6. 限售期

贺国英先生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不得转让。其他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

月内不得转让。

限售期结束后,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相关

监管机关对于发行对象所认购股份锁定期另有要求的,从其规定。

7. 募集资金投向

本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计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为不超过6亿元,

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按轻重缓急的顺序投资以下项目: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额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万元)

1 清洁生产平台项目 35,929.32 35,000

2 清洁生产仓储基地项目 10,653.88 10,000

3 偿还银行借款 15,000.00 15,000

合 计 61,583.20 60,000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

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资金。如本次发

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将由

公司自筹解决。

8.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滚存利润的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新

老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共享。

9. 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发行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十二个月。

10. 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

本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针对本次公司拟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事宜,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方案、发行对象、本次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及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等重

大方面做出了详细的分析和论证。《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

股票预案》详见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

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

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必须有明确的投资项目。根据本次非公开

发行股票拟募集的资金数量,公司初步确定了募集资金使用方向,并组织有关部

门进行了深入的可行性研究。公司经过可行性分析,认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可行的,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研发、生产能力和技术水平,

为股东创造更大价值。

《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

析报告》详见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

则》和《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

公司核查了截至2016年12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并制作了《华斯控股

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详见公司法定

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贺国英拟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贺国英不参与本

次非公开发行市场竞价过程,接受市场询价结果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

并承诺拟认购金额为6,000万元。贺国英拟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

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6-2018年)的议案》

为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实现股东价值、给予投资者稳定回报,不断完善

和健全科学、持续和稳定的股东回报机制,增加利润分配政策决策的透明性和可

持续性,保障股东权益,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

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发〔2013〕43号)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结

合公司盈利能力、公司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

境等因素,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2016年-2018年)股东回报规划。《华斯控股

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6年-2018年)》详见公司法定信息披

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监事会决议;

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 年 3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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