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浙江乔治白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使用结余募集资金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作为浙江乔治白服饰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乔治白”、“公司”或“发行人”)2012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2015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乔治白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
性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820 号文“关于核准浙江乔治白服
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 2,465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公司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23.00 元,共募集资金人民
币 566,950,000.00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34,286,828.00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信会师报字
[2012]第 113556 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公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法律法规和深圳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
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乔治白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
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公司董事会为本次募集资金批准开设了中国工商银
行温州平阳昆阳支行、中国银行温州平阳昆阳支行两个专项账户,其中中国工商
银行温州平阳昆阳支行活期存款账户为:1203283229045905006,中国银行温州平
阳昆阳支行活期存款账户为:402661857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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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 2012 年 7 月 9 日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中国工
商银行温州平阳昆阳支行、中国银行温州平阳昆阳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
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因公司经营管理需要以及为了加强公司与招商银行温州鹿城支行的合作,公
司拟将存放于中国银行温州平阳县支行的募集资金全部更换到招商银行温州鹿城
支行进行专项存储。原与中国银行温州平阳县支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签订仅用于浙江乔治白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年产 20 万套西服、100 万件高档衬衫生
产项目、设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的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02661857995)予以注销。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银行温州鹿城支行共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
开设招商银行温州鹿城支行活期存款户为:577903926710702。上述事项已经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项变更已于
2014 年 10 月 27 日公告,实际变更情况与公告内容一致。
三、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拟投入以
下项目:
序 投资总额
项目名称 项目核准文号
号 (万元)
1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26,785.05 平发改投资[2011]32 号
年产 20 万套西服、100 万件高档衬衫
2 7,000.00 虞发改外经科技[2011]3 号
生产项目
3 设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933.31 闵发改产核[2011]48 号
4 信息化建设项目 2,331.69 平发改投资[2011]31 号
合计 38,050.05 -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 2015 截至 2015 年 12
承诺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
调整后投 年 12 月 31 月 31 日投资进
和超募资金投 承诺投资 完工情况 节余金额
资总额(1)日累计投入 度(%)(3)=
向 总额 (含利息)
金额(2) (2)/(1)
2
营销网络建设项
26,785.05 29,647.05 14,691.10 49.55% 已终止 注1
目
年产 20 万套西
服、100 万件高 7,000 8,864.64 8,864.64 100.00% 已完工 -
档衬衫生产项目
设计研发中心建
1,933.31 1,933.31 - - 已终止 注1
设项目
信息化建设项目 2,331.69 2,331.69 790.51 33.90% 已完工 注2
合计 38,050.05 42,776.69 24,346.25
注 1:公司于 2014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2014 年 11 月 12 日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并
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终止设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注 2:信息化建设项目已完结,结余募集资金及利息合计为 16,652,375.43 元
四、结余募集资金的原因及变更计划
公司在信息化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谨慎使
用募集资金,根据市场及形势的不断变化,充分考虑项目投资风险和回报,适时
调整项目投资进程、投资估算及建设设计方案等,尽量节约投资资金。在项目建
设过程中,严格执行预算管理,确保募投项目资金使用合理、有序的进行项目建
设。公司在实施信息化建设项目时,通过询价和洽谈,最终选定安调(北京)咨
询有限公司作为项目实施方。
截止 2016 年 3 月 17 日,公司信息化建设项目原计划使用募集资金 2,331.69
万元,累计投资 790.51 万元,结余募集资金及利息合计为 16,652,375.43 元。为
了提高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利益,决定将结余募
集资金及利息 16,652,375.43 元(实际利息以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实际金额为
准)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五、公司相关承诺事项
公司确认在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创业
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同时承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 12 个月内不进行前述高风险
投资。
六、 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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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审批程序
2016 年 3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完工及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已实施完
成,将上述募投项目结余资金转为流动资金有利于更加合理、有效地使用募集资
金,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况,符合公司业务拓展和发展战略的需要,同意公司将上述募投项目实施
完毕后的结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将结余募集资金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完工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性资
金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
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不
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募投项目完工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性资金
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公司将资金运用到主营业务,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
率,增强公司盈利能力。
综上,华泰联合对公司本次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性资金事项无
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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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乔治白服饰股份有
限公司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吕瑜刚
年 月 日
牟晶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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