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苏试试验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苏州苏试试
验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并
与公司管理层和有关部门进行了沟通交流,现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
公司本年度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 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投资者利益和公司长远的发展,与公司
实际经营情况相匹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
规性、合理性。因此,同意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关于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 年度审计
机构的独立意见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以往几年对公司的审计工作中,恪守
职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规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
且该事务所具备相关资质条件。同意聘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 2016 年度的审计机构。
三、 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规定,对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
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认为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真实情况,
不存在内部控制设计和执行的重大缺陷。
四、 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
见
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则和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
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 关于公司在报告期内关联方资金占用、关联方交易及对外担保方面
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和除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其他关
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2)报告期内,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没有关
联方交易;(3)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法人单位
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以下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李跃光 郁文贤 朱雪珍
2016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