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75 证券简称:鹏翎股份 公告编码:2016-031
天津鹏翎胶管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3.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 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天津鹏翎胶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16 年 3 月 11
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议案》,并于 2016 年 3 月 11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决定于 2016 年 3 月 28 日(星期一)召开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 2016
年 3 月 28 日上午 9:30 在公司 2 号办公楼 2 楼多功能厅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 3 月 28 日上午 9:30-11:
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16 年 3 月 27 日下午 15:00 至 2016 年 3 月 28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
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张洪起先生主持,公司部分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
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一)、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包括出席现场会议、通过网络投
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共 6 人,代表股份数量 68,704,35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36.9513%。其中: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6 人,代表股份数
量 68,704,3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36.9513%。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0 人,代表股份数量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比例为 0.0000% 。
(二)、会议列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委派
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逐项审议通
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本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同意 68,704,3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232,69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
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
以及表决程序等相关事项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天津鹏翎胶管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关于天津鹏翎胶管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六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津鹏翎胶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