跃岭股份: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3-29 04:2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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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725 证券简称:跃岭股份 公告编号:2016-007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16年3月17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形式发出通知,于2016年3月28日9:00在公司会

议室召开。应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监事为3人,实际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监事为3

人。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会议由万坤监事会主席主持,

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 详 见 与 本 决 议 同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与本决

议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

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

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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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 年 度 监 事 会 工 作 报 告 》 与 本 决 议 同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2015 年 度 财 务 决 算 报 告 》 与 本 决 议 同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的《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

的决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14~2016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兼顾

了公司与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与本决议同日在《证

券 时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证 券 日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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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

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

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详见

与本决议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

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运行情况及监督情况,符合国家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体系基本健全,并能够得

到有效执行,充分适应了公司管理和发展的要求,整体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1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15年度财务

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地进行审计,并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

客观、公正地对公司财务报表发表了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

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

产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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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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