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工独立董事 2015 年度述职报告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5 年度述职报告
——季德钧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按照《公
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
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积极参与
公司重大决策,并本着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及公司整体利益的原则,切实履行公司章程及
公司制定的独立董事制度所规定的独立董事职责,不受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
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现将2015
年本人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2015年工作情况
1、本人2015年出席董事会情况
2015年,本人应参加公司董事会次数5次,亲自出席5次,委托出席0次,没有缺席的
情况。
2、独立开展工作情况
在2015年,本人准时出席公司董事会召开的会议,在公司工作的时间超过10天。严
格按照《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赋予的职权,对于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和公司治理结构进行了调查了解,特别是公司提交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
司资金和对外担保情况、关联交易、利润分配、续聘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任高
级管理人员等资料进行了仔细的审阅,并提出相关的独立意见。凡经董事会决策的事项,
公司都提前通告本人并提供详细的资料,定期通告公司的运营状况,让本人及其他的董
事享有充分的知情权。
二、本人2015年度对公司有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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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本人就公司发生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2015年3月27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1)关于《关于2014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关于《关于发放2014年度公司高管人员薪酬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关于预计2015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4)关于《关于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5)关于《关于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2、2015年4月27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1)关于《关于提名第七届董事会(增补及变更)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关于公司2015年对广西康明斯工业动力有限公司提供信用借款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关于公司续聘201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3、2015年5月19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关于《关于收购广西柳工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柳工美卓建筑设备(上海)有限公司全
部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4、2015年8月25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关于《关于调整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5、2015年10月28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关于《关于向关联方出售资产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同时,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董事会预算与审计委员会委员,
我和其他委员一起,对公司内部审计、财务信息披露、关联交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的薪酬考核等一系列重大事项进行了有效的审查和监督,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及广
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作为董事会中对企业管理有一定了解的独立董事,本人能够勤勉、尽责,利用自己
对多年的实践经验,对公司关联交易、投资等重大事项均发表了独立意见,对公司规范
运作、健康发展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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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签字页)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季德钧
2016 年 3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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