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永利带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上海永利带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永利股份”)
监事会在 2015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
关规定的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履行和独立行使监事会的监督
职权和职责。监事会对公司的规范运作、主要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和检查,认为公司董事会成员及高级
管理人员忠于职守,认真落实了各项工作,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
2015 年度,公司监事会召开了 7 次会议,具体情况为:
(一)公司监事会于 2015 年 1 月 9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
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2、《关于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3、《关于终止“区域营销及技术支持服务网络项目”并永久性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
(二)公司监事会于 2015 年 2 月 5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
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公司调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方案的议案》
(三)公司监事会于 2015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
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2014 年度审计报告》
3、《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1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5、《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6、《201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7、《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8、《关于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9、《关于续聘公司 201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0、《关于调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11、《关于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2、《关于终止“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并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3、《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用于支付收购青岛英东模塑科技集
团有限公司现金对价及相关中介机构费用的议案》
14、《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四)公司监事会于 2015 年 6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
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购买公司关联方名下厂房及土地使用权暨消除关联交易的议案》
(五)公司监事会于 2015 年 8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
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201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3、《关于选举公司监事的议案》
4、《关于下属公司吸收合并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六)公司监事会于 2015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
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2、《关于变更公司证券简称的议案》
3、《关于变更公司中英文简称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七)公司监事会于 2015 年 11 月 15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
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2)发行方式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4)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5)发行数量
(6)限售期
(7)募集资金用途
(8)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9)股票上市地点
(10)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有效期
3、《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预案的议案》
4、《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5、《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6、《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上海永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 Plastec Technologies,
Ltd.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
8、《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9、《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附生效条件的认购合同的议案》
10、《关于上海永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香港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
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根据检查
结果,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运作。公司
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开以及各项决议的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各项决议的形成都是以实现公司利益、股东利益最大化为目标,
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需要。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能够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股东大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恪尽职守,勤勉尽责。
(二)公司财务情况
公司监事会认真细致地检查和审核了本公司 2015 年度的财务状况、财务管
理和经营成果以及会计报表等财务资料,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及内控机制
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公司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的有关规定,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15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公司认真按照《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等相关法规的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以及对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变更、终止,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实际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提高
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及规划,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进行了核查,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违规对外担保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事项及资产置换,也未发生
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六)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监事
会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完
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体系,报告期内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合
法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
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行的实际情况。
(七)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
公司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等相
关规定,并能严格按照规定流程来做好信息及财务数据等的传递、编制、审核、
披露各个环节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报备。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建立和实
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了核查,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
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也未发生受到监管部门查处和整改
的情形。
(八)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
公司董事会能够认真履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未发生有损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监事会 2016 年工作计划
2016 年,监事会将继续紧密结合公司经营实际,依据《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赋予的职责,切实履行监事会的职能,充分发挥监事会在公司治理结构中
的作用。为此,监事会将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继续加强对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重大事项的监督核查,并对后
续事项进展持续跟踪检查,确保决策合规、执行到位、信息披露及时。
(二)继续对公司日常经营状况进行检查,与董事会、管理团队保持紧密沟
通协调,做好尽职监督,重点关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运行和风险防范管理,保
证公司持续规范运作。
(三)继续加强监事会自身建设,配合内外部审计机构工作,积极开展工作
交流,提升监督水平,不断适应新形势下的监管要求,维护好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特此报告。
上海永利带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