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龙管业: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3-29 04:2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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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57 证券简称:青龙管业 公告编号:2016-023

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3 月 15 日以专人送达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 2016 年 3 月 25 日(星期五)下午十四时三十分在宁夏新科青龙管道

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宁夏银川市兴庆科技园兴春路 235 号)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表决方式

召开。

3、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 8 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 8 人,其中现场实到董事 5

人,独立董事黄俊立先生、苑德军先生、董事陈家兴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会。

4、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家兴先生召集、副董事长杜学智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1、《201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审议通过。

2、《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审议通过。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及全体员工上下同欲、奋力拼搏,坚持既定的发展

战略,创新经营机制,继续进行业务多元化探索和新业务的拓展,深入开展降本增效活动,

努力克服主要产品订单不足、开工率较低、生产节奏不均衡等带来的诸多困难,较好地完成

了年初制定的各项生产经营目标,基本保持了公司健康稳定发展的趋势。

报告期内,新签合同金额 9.53 亿元,其中,混凝土管道 4.34 亿元、塑料管材 5.02 亿

元、其他产品 0.17 亿元;上一年度结转合同金额 3.66 亿元,其中,混凝土管道 3.54 亿元,

塑料管材 0.12 亿元;合同发货金额 9.22 亿元,其中混凝土管道 4.16 亿元,塑料管材 5.06

亿元;结转至下年度执行的合同金额为 3.97 亿元,其中,混凝土管道 3.89 亿元,塑料管材

0.08 亿元。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资产为 247,363.82 万元,净资产为 180,013.31 万

元,同比分别增长 10.15 %和 3.07 %;受有关合同推迟执行、行业开工不足等因素的共

同影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 81,885.09 万元,同比下降 4.32 %;实现利润总额人

民币 6,313.89 万元,同比下降 22.4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4,855.18 万元,同比下降 15.88 %;基本每股收益为 0.14 元,同比下降 17.65 %。

具体内容详见 2016 年 3 月 29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宁夏青

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

告摘要》(公告编号:2016-025)。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审议通过。

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了公司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2015 年度的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审计认为,公

司的财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 2015

年 12 月 31 日 的 财 务 状 况 以 及 2015 年 度 的 经 营 成 果 和 现 金 流 量 , 并 出 具 了

XYZH/2016YCA10136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状况较稳定,总资产增长了 10.1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

者权益、每股净资产有所增长,增幅分别为 2.41%、2.51%。

报告期内,营业总收入同比下降 4.3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降了

15.8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营业收入下降及营业费用增加所致;每股收益同比下降 17.65%,

主要是利润总额比上年同期下降了 22.48%;每股净资产增长了 2.51%,主要原因是当期盈利

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

较上年同期增长了 38.44%、40.74%,主要是本年度货款回款增加及库存减少所致。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 2016 年 3 月 29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宁夏青

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15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审议通过。

《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于 2016 年 3 月 29 日刊登于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

号:2016-025)于 2016 年 3 月 29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及中国证券报。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审议通过。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 XYZH/2016YCA10136 号《审计报告》确认,2015

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855.18 万元,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中

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公司拟按照以下方案实施分配:

1、按母公司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15,441,091.72 元;

2、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报告期末公司合并可供分配的利润为 547,697,078.73 元;

3、以 2015 年末公司总股本 334,992,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0.15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 5,024,880 元,利润分配后,公司合并剩余未分配利润

542,672,198.73 元转入下一年度。

4、2015 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独立董事已对此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

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公司董事会的利润分配预案,并提请董事会将上述预

案 提 交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2016 年 3 月 29 日 刊 登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2015 年度报告相关

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监事会认为:该预案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并符合公司的发展需求。具体内容详见 2016 年 3 月 29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

告》(公告编号:2016-024)。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201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审议通过。

2016 年,公司将紧紧抓住行业良好地发展时期,全力以赴做好各项经营管理工作,采

取强有力的措施降低应收账款和库存,降低成本费用,提高产品自身的盈利水平,保证公司

经营目标的实现。

根据 2015 年生产经营的实际完成情况和 2016 年生产经营所面临的市场形势,2016 年

度相关预算指标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16年计划数 2015年实际数 增减变动率

一、营业收入 102,356.38 81,885.10 25%

减:营业成本 71,036.32 55,934.11 27%

营业费用 9,387.18 8,381.41 12%

管理费用 10,421.67 10,217.32 2%

财务费用 682.01 662.15 3%

二、净利润 5,397.38 4,693.37 15%

三、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5,583.46 4,855.18 15%

说明:上述财务预算指标为公司 2016 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不代表公司

对 2016 年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

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具体内容详见 2016 年 3 月 29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宁夏青

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

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编制了《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针对该专项报告,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 2016 年 3 月 29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宁夏青

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信永中和会计师事

务所关于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的核查意见》、《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2015 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独立

意见》。

8、《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审议通过。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实际情况,以加强和规

范公司内部控制,提高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公司规范化运作和健康可持续发展,

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为宗旨,公司董事会对 2015 年度的内部控制及运行情况进行了全面检

查,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

经董事会对 2015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评价后认为,公司现有内部控制

制度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能够为编制真实、完整、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保证,能

够为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提

供保证,能够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

部控制且执行是有效的,达到了内控的总体目标。根据财政部《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

控制标准,公司 2015 年 12 月 31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

制。

但公司在投资活动的风险控制以及投资项目的管理方面尚存在不足之处,可能会导致公

司投资项目产生不可控风险,公司将在未来的管理活动中加强投资活动的风险评估、投资决

策、投资项目后续风险管理方面的管控工作。

随着公司的不断发展,公司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组织学习《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和《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核查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结合公司实际运行情况,积

极推进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建立健全,不断完善公司内部控制结构,真正发挥内部控制制度

的作用,提高公司科学决策能力和风险防范能力,加强信息披露管理,防范企业经营风险,

保证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切实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针对该评价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

控制制度体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也适合目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

情况需要。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内部控制各项制度的规定规范运作,公司的组织架构和

内部控制措施对公司各个过程、各个环节的控制发挥了较好的作用,能够预防风险,保证公

司经营管理健康稳定的运行。 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

我评价报告》较为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的实际情况。

公司监事会出具了核查意见,认为: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建立了相应的管理制度及控制

程序,并通过组织机构保障、明确的职责分工、内部审计等方法保证制度和程序得到了遵循,

覆盖了公司业务活动的各个环节。在企业的财务、生产、采购、销售、基建等各个方面都发

挥了较好的控制与防范作用,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系统的完整、有效,保障了公司规范、安

全、高效的运行,防范了经营风险。公司内部控制得到有效地实施,不存在重大缺陷,达到

了内控的总体目标。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认为:青龙管业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

规范》及相关规定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有效的内

部控制。

具体内容详见 2016 年 3 月 29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宁夏青

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关于 2015 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宁夏青龙管业

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9、《关于续聘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审议通过。

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在提名聘任程序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

经调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担任财务审计机构的

履职条件及能力,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

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

经核实,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 2015 年度审

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鉴于此,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年度审计费用为 52 万元。

本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提请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

内容详见 2016 年 3 月 29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宁夏青龙管业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2015 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关于向银行申请 2016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审议通过。

同意根据 2016 年度生产经营活动和投资需要,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下同)向银行申

请总额不超过 8 亿元(含已有贷款)的银行授信额度。

上述授信额度以相关银行实际审批的最终结果为准,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和

投资需求及在金融机构的授信情况,综合考虑各银行融资规模、融资期限、担保方式、保证

金比例、贷款利率等信贷条件择优选择信贷银行。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

信、借款、对子公司担保、抵押、融资、开立保函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

文件,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

全部由公司承担。

11、《关于 2016 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开展短期理财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审议通过。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现金管理收益,根

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等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经审慎研究,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

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在决议有效期内使用不超过 22,000 万元(含

未到期的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余额)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购

买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购买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固定收益型或

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使用。上述额度

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实际使用情况递减。

为控制风险,公司运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期限

不超过十二个月的理财产品,产品发行主体应当为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且须提供保本

承诺或保本回购协议。同时,投资品种不得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中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

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投资理财必须以公司自身名义进行,必须通过专用投资理

财账户进行,并由专人负责投资理财账户的管理,包括开户、销户、使用登记等。

该项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公司在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

收益率等。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该议案,并提请公司董事会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议案进行了专项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认为:

青龙管业拟 2016 年度使用不超过 22,000 万元(含未到期的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余额)

的闲置募集资金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购买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

购买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将对公司的经营和业绩直

接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但鉴于购买投资产品存在收益不确定性等因素,该事项的实施存在

一定的收益风险。青龙管业将对投资进展情况继续关注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保荐机

构对公司 2016 年度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开展短期理财业务事项无异议,本事项尚需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

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现金管理收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

经营情况,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2016 年度公司

拟滚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2,000 万元(含未到期的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余额)的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购买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包括购买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通过理财业务

能够激活公司存量现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维护股东利益,增加公司收益。此议案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 2016 年 3 月 29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宁夏青

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2016 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自有资金开展短期理财业

务的独立意见》、《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开展短期理财业务的核查意见》、 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024)、《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6 年度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开展短期理财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26)。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关于 2016 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短期理财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审议通过。

为合理利用短期闲置自有资金,最大限度地提高其使用效益,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

根据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和资金使用计划,在不影响正常经营活动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同

意公司在决议有效期内使用不超过 50,000 万元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含未到期的自有资金

购买的理财产品余额,在批准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购买

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理财产品(含风险投资产品),包括购买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

行的理财产品。

该项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在决议有效期及理财产品投资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

合同文件。

公司在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

收益等。

截止本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未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截止本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未发生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及

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事项;

公司承诺:如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规定的风险投资范畴,则在购买该理财产品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

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该议案,并提请公司董事会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具体详见《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2016 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自有资金开展短期理财业务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监事会认为:为合理利用短期闲置自有资金,最大

限度地提高其使用效益,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根据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和资金使用计

划,在不影响正常经营活动资金需求的前提下,2016 年度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50,000 万元的

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含未到期的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余额),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

购买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理财产品(含风险投资),包括购买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

行的理财产品。通过对自有资金的短期理财,可以激活现金收益,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

监事会将对自有资金开展短期理财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此议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 2016 年 3 月 29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宁夏青

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2016 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自有资金开展短期理财业

务的独立意见》、《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开展短期理财业务的核查意见》、 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024)、《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6 年度使

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短期理财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27)。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审议通过。

鉴于公司董事栾新祥先生辞职后导致公司董事人数少于公司章程的规定人数,公司实际

控制人、董事长陈家兴先生提名补选马跃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日止。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

总数的二分之一。

经核查:

拟任董事马跃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

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

截止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日,马跃先生持有 564,151 股公司股份。

马跃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

制人之间以及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本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 2016 年 3 月 29 日刊登

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具体内容详见《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关于补选董事的独立意见》。

马跃先生作为董事候选人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选举。

马跃先生简历:

马跃,男,1961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自 2011

年 4 月起至今,一直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职务;其中,2012 年 4 月至 2013 年 11

月兼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

14、《关于召开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审议通过。

公司定于 2016 年 4 月 18 日(星期一)在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兴庆科技园兴春路 235 号(宁

夏新科青龙管道有限公司)召开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15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15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201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关于续聘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

案》、《关于 2016 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开展短期理财业务的议案》、《关于 2016 年度使用闲

置自有资金开展短期理财业务的议案》及《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具体详见 2016 年 3 月 29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宁夏青龙管

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6-028)。

公司独立董事黄俊立先生、张文君先生、苑德军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15 年度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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