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63 证券简称:森马服饰 公告编号:2016-14
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需要,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浙江森马服饰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了《关
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剩余募集资金
3.12 亿元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254 号文核准,本公司于 2011
年 3 月 2 日由主承销商(保荐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
象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7,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67.00 元,募集资金总额
为 人 民 币 4,690,000,000.00 元 , 扣 除 支 付 的 主 承 销 商 承 销 佣 金 及 保 荐 费
150,080,000.00 元后,于 2011 年 3 月 7 日存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4,539,920,000.00 元,另扣减其余发行费用 9,107,000.00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
净额为 4,530,813,000.00 元,其中超额募集资金共计 2,474,646,600.00 元。
上述募集资金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
(信会师报字【2011】第 10674 号)。
二、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1、公司在 2011 年 3 月 3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中的
9 亿元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 2011 年 3 月 31 日刊登在巨潮资
讯网的《森马服饰: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公司 2012 年 8 月 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森马天津仓储物流基地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
2.5 亿元建设森马天津仓储物流基地项目,并通过增资公司全资子公司——森马
(天津)物流投资有限公司实施该项投资。具体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2012 年
8 月 8 日的《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森马天津仓
储物流基地的公告》。
3、公司在 2013 年 12 月 1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中的
7 亿元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 2013 年 12 月 20 日刊登在巨潮
资讯网的《森马服饰: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4、公司在 2015 年 3 月 1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中的
7 亿元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 2015 年 3 月 17 日刊登在巨潮资
讯网的《森马服饰: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5、超募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13 年 12 月 1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超募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
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闲置资金(其中:闲置募集资金 1 亿元、超募资金 9
亿元)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理财产品余额为
6.49 亿元,其中超募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 5.49 亿。
三、本次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账户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超募资金余额(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超募资金存放银行
货币资金余额 理财余额 合计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瓯海支行 146.80 5,000.00 5,146.80
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瓯海支行 8,264.14 42,900.00 51,164.14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瓯海支行 212.26 7,000.00 7,212.26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 1,096.50 - 1,096.50
小计 9,719.70 54,900.00 64,619.70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超募资金账户金额合计为 64,619.70 万元,
其中 33,392.00 万元业经 2015 年 4 月 8 日召开的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转
为公司流动资金,其余 31,227.70 万元为公司剩余超募资金。
公司董事会同意使用上述剩余超募资金 31,227.70 万元(含利息收入和理财
收益,具体金额以转出日账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本次超募资
金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后,公司超募资金将全部使用完毕。
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本次使用部分超
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及为他人提
供财务资助。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本次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持
续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
31,227.70 亿元(含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具体金额以转出日账户余额为准)永
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该议案应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人民币 31,227.70 万元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
金,有利于有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维护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和股东利益最
大化。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资项目的
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保荐机构意见
1、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已经公司
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
序。
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及发
展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超募资金的使用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借
款金额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 30%,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
投资,并承诺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
资等高风险投资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
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 31,227.70 万元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该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备查文件
1、《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4、《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
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九日